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8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农业外部性内部化的关键。在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中,应制定相关的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发挥和农业生态补偿相关重要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充分保障社会中间层和农民的监督权利。生态补偿制度“以补偿促进环境保护”是对我国目前生态保护制度的重要补充。生态补偿制度的我国实现由传统“惩罚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向多元的保护机制有重大意义,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目前小产权房已经大量存在,但由于小产权房所带来的侵占耕地、破环农村生态环境、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等种种危害,我国在现阶段已经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然而要顺利、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还需要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加以协调和规制。在我国的农业安全、农村和谐和农民利益的研究基点下,通过对"小产权房"的危害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在"管"、"调"、"控"手段下建立起完善的约束机制、协调机制和防控机制,为解决我国"小产权房"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主体多元化、社会关系与社会利益交叠冲突的现代社会,应通过生态补偿的方法实现生态保护。从多元和谐角度出发凝练生态补偿的基本理念,即社会公共利益,并注重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人类的代际和谐与公民的发展权;在此基础上构建国家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和谐机制,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关系到一个产业甚至多个产业的安全,更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相关法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大力发展和培养社会中间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组织支撑,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社会中间层组织的作用,保证农产品的优质和安全;培育和创新诚信、安全文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文化动力。  相似文献   
5.
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倾斜性土地权利配置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在设计制度与分配社会资源时,要考虑到各个利益阶层在获取资源时的前后顺序,使实质公平的价值要求在制度供给中得到优先体现。基于农民的弱势地位和当前土地利益分配不公的现状,提出在现有"多予、少取、放活"的基础上衍生出"促生原则",即通过组织促生、经济促生和主体促生来增强农民在土地利益博弈中的力量,以倾斜促公平,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利益,从而保证各个利益阶层能够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6.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方针政策下,完善我国信访制度对推动法治社会有重大意义。在保护农民利益的视角下,从对我国农民信访潮的原因分析出发,对信访制度在农民利益保护方面的优势和弊端进行理性分析,从而提出法治化选择,构建信访保护农民权益的多元机制,强化现有信访制度的优点并及时完善存在的缺陷,为保护农民权益,实现法制社会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长是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一项重要事情,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前提下,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理念,分析农业的特性,得出农业具有先义务性,存在权利与义务非对等性的现象,以此揭示农业补贴得以存在的本质内涵,即弥补这种先义务性,寻求权利义务的数量等值,最后绳出须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保证正当权利的实现,使其获得正当利益,最终使社会正义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8.
在当前社会权利配置过程中,农民群体由于自身的弱势性以及其他外部社会原因导致其正当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然而,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农民的正当利益为对农民进行倾斜性权力配置提供了内在的法律基础,使其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现阶段农民增收坚持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农民利益诉求。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利益保护必须坚持“促生原则”,即通过组织促生、经济促生和主体促生来提高农民在利益博弈中的力量,实现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农民以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身的正当利益,从而真正实现农民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