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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的行政事务管理是任何国家的法院系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审判工作与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有着不同的规律性要求的,为保障法院的有效运行,各法治国家在不同司法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体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完全独立于法院,由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由法院主导下的相对独立机构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行政事务管理则没有认识到其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要求,需要作相应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群体性纠纷的制度化解决方案——代表人诉讼几乎被束之高阁,而公共诉讼机制在群体性纠纷的解决中因其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了代表人诉讼中人数众多的纠纷主体涌入法院带来的现实压力等诸多优势,应当成为我国当前解决群体性纷争的现实选择。就具体的制度构建而言,可以从具有实践经验的实体部门——环境保护法及产品责任法领域率先起步,同时应当有效的结合行政机关的诉权以及行政执法权以节省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  相似文献   
3.
正教而不学,工作将会平庸;教而不研,教学就会凝固"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就应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这是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话。教而不学,工作将会平庸;教而不研,教学就会凝固。校本教研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源泉,更是促进教师  相似文献   
4.
我国群体性纠纷涉及的类型复杂多样.西方发达国家的群体性纠纷主要是在社会化大生产高速发展之后产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公害纠纷等,即涉及扩散性、分散性利益的"现代型纠纷".而我国当前的群体性纠纷类型则包括了前现代型纠纷、现代型纠纷以及后现代型纠纷.纠纷的复杂性必然决定了我们无法照搬西方国家群体性纠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解决路径只能是厘清群体性纠纷的生成逻辑,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构建多元、务实的群体性纠纷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5.
虚拟财产的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虚拟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的侵害.由此可见,虚拟财产具有物权的属性.但同时虚拟财产的存在要依赖于游戏商,其又具有债权的特征.可以说虚拟财产是较为复杂的一种财产形式,在其上所表现的直接支配性及依赖性的特征正是物权与债权相互渗透,物权债权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6.
案件管理的改革之所以成为全球性趋势与许多国家的民事司法制度都在面临某种危机密切相关.在中国,随着市场交易活动的频繁与民众权利意识的勃兴,法院受案数量大幅增长,迫于受案的压力,20世纪80年代末期,一场审判方式的改革在中国法院系统内展开并逐步演变为全方位的司法改革.在这之中,以司法公正及司法效率为直接目的的案件管理理念也影响到中国并逐步成为现实的制度设计.中国多数法院已基本建立了有关案件审理具体排期的管理制度,但由于欠缺系统性与整体性的考量,这些制度大多存在内部不连贯和不协调.因此,中国司法机构在设计案件管理制度时应当具备整体性眼界,既要确立起指导作用的诉讼理论以及基本原则,也要制定并不断完善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钱颖萍 《兰州学刊》2009,(7):137-139
民事纠纷的可司法性解决的是纠纷可否进入法律视野的问题,即某项民事纠纷具有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的可能性。影响民事纠纷可司法性的主要因素包括政治性因素、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司法供给能力等。法院裁判民事纠纷是否具有可司法性是法院对实体权利义务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前提,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程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开庭审理的方式来调查民事纠纷是否具有可司法性,另一种模式则是我国的立案审查制,笔者认为只有经过开庭审理,通过规范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性,法院对于民事纠纷的可司法性问题的判断才有利于诉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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