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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安全损失险作为网络安全风险治理的重要“市场”工具,能够有效填补立法规制与技术预防等既有治理路径的不足。然而,面对因果关系复杂的各类网络安全风险,网络安全损失险能够填补的网络安全损失范围始终存有争议。从损失类型来看,事实层面的网络安全经济损失并不当然均属于保险法中损失填补的基本范畴,按照“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的基本划分,网络安全损失险所遵循的损失填补逻辑实际上是以“有限补偿”为主:对于营业中断损失而言,保险责任仅以被保险人无法有效处置的网络安全故障为限;对于网络勒索赎金这类损失而言,保险责任则以“支付赎金行为属于避免损失扩大的最佳方式”为前提。网络安全损失险本质上是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制度工具难以全面回应网络安全态势的补充,故而其“补偿”的理想效果是填补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后的营业能力差异及其经济利润差额。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虽然该技术处于襁褓之中,但是其去中心化等技术特征如何与现有的中心化法律监管方式对接仍是一个难题.国外政府已经开始研究探讨比特币以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监管法案,我国政府也逐渐关注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在分析公有链、私有链等不同技术模式和去中心化机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对比国外在区块链技术不同发展阶段的监管制度,探讨符合我国区块链发展现状的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3.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出台的 《网络安全法》 及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强调了包括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在内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网络安全信息的范围、 内涵作出具体规定.构建共享制度具体内容的前置性条件是清晰的网络安全信息概念,概念的界定决定了共享形式和路径的选择.网络安全信息的认定应当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为基础.概括式的定义能够指引相关主体正确判断需要共享的安全信息,对信息的内容和性质提出具体要求有助于真正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和交流.此外,不宜作出兜底性条款的规定,这会将已经清晰的概念再度模糊化,存在侵犯相关主体法律权利的可能性.概念的具体规定应当能够说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态势,这既包括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也包括应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相似文献   
4.
医院志愿服务是加强医院管理的有力补充,也是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平台。在医院管理不断创新的背景下,医院志愿服务的模式也需要不断探索。双向联动模式具有信息互通顺畅、人员互动紧密的优点,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此应用于志愿公益项目创新,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以医院志愿服务资源为支撑,开设“学生体验课”。项目开展过程中呈现实施综合化、理念人性化、模式发展化、运作稳定化的特征,助益学生健康成长,拓宽医院与社会的沟通渠道。“学生体验课”的成功给医院志愿服务以丰富启示,双向联动模式有助于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共同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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