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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不应是信息论意义上的信息,而应是控制论意义上的信息,即具有“同型结构+意义”双重结构。这有其法学上的规范意义。具备“源于人、有价值、法定性”条件的信息即可成为知识产权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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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与“配偶权”概念联系最密切的“家庭功能”、“婚姻本质”两个方面的分析,得出当前我国两性生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社会责任正在弱化、婚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契约的结论,并以此为前提讨论了配偶权的内容、性质和法律保护。笔者认为配偶权是一种来源于婚姻契约的兼具绝对权、相对权双重性质的人身权,其项下具有多项子权利,对它的保护视侵权人为配偶或第三人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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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了收养的法律性质及目的等问题,在指出收养法律性质的"公法化"趋势以及收养目的的变迁所显示的收养制度适应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的国情,建议我国收养法将"养老"增设为立法目的,进而提出放宽成年人收养条件,增设不完全收养及撤销制度,确立配偶的收养同意权等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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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介绍了学术界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的四种观点侵权责任说、违约责任说、独立责任说和契约责任说,然后对各学说进行了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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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健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9):87-93
电子游戏经历了早期的成型期、发展期后,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步入“网络游戏”时代。成型期及发展期的电子游戏以单机游戏为主,玩家对游戏的参与度有限。早期司法案例在确认电子游戏“视听显示”独立于计算机程序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坚持游戏视听显示的作品性质不因玩家的参与而改变。传统电子游戏玩家只是游戏的“被动使用者”。网络游戏时代的玩家乘MOD流行之势,加深了对游戏的参与度,开始兼具“游戏开发者”身份。无论一般的MOD,还是“完全修改版”MOD,只要能通过思想/表达二分法、独创性检测,达到作品标准,玩家就不应只是普通消费者,应凭其创作活动取得“作者”身份,得享著作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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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健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0(6)
透析版权的扩张历程,可以发现:利益斗争是版权产生、扩张的原动力,版权理论不过是利益正当化的工具;版权基本理论隐含着深刻的内在矛盾;版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版权的扩张主要由立法推动,司法则保持相对克制;版权的扩张主要利用类比、拟制等技巧来实现;版权扩张使版权体系越来越杂乱,版权理论越来越贫弱;版权的扩张越来越依赖于技术措施;版权在扩张过程中正从创作中心转向投资中心;版权在扩张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其原有目的.通过反省自身的扩张历程,未来的版权应该:回归自身原有目的--促进知识、增进公益;抵制自然权利的诱惑,坚守法定权利性质;合理利用技术措施,避免圈禁公共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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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技术的发展背景下,网络侵权数量呈现直线飙升.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建立使权利人确认直接侵权人陷入困境.著作权领域的司法和实践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立足我国的具体实际和网络现状,信息披露制度应当规定包括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均负有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信息披露的条件,采用“通知与反通知”的履行方式,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披露制度下的责任分配,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行业规定. 相似文献
8.
"信息"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不应是信息论意义上的信息,而应是控制论意义上的信息,即具有"同型结构+意义"双重结构.这有其法学上的规范意义.具备"源于人、有价值、法定性"条件的信息即可成为知识产权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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