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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涞源反杀案”最终以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而结束,但是该案也反映出我国在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的认定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防卫时间分为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学界对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的认定进行了探究,但是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局限性。在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的认定上应秉持危险理论,对于开始时间的认定需要采用急迫危险说,对于结束时间的认定需要采用危险消除说。同时,对于危险的认定应该以主观论为标准,而该论分为防卫人认识说与一般人认识说。两种学说各有利弊,而将防卫人认识说与一般人认识说相结合所形成的二元主观论更有利于对危险的准确认定。以危险理论与二元主观论分析“涞源反杀案”,可知该案的处理结果兼具正确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量刑建议契约化将契约理论贯彻到量刑建议之中,以契约模型架构量刑建议的基本内容.量刑建议的契约化不仅符合提升司法效率的必要要求,而且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责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契约理论为视角,量刑建议的主体必须处于平等地位,法院的生效裁判是量刑建议的生效条件,反悔权也是量刑建议双方主体的基本权利.量刑建议的契约化必须受到一定限制,完全的交易化与量刑建议制度的公法属性不相契合.对此,量刑建议必须采用幅度刑的量刑建议,量刑建议的成立中必须注重对被害人意见考虑,量刑建议主体反悔权的行使也必须有一定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3.
代购毒品行为是毒品犯罪的新型行为表现,代购毒品行为由于缺少刑法的明确规定导致在理论与实践中对其性质存在不同的认识。代购毒品行为的概念不同于日常生活的代购行为和民法委托的概念,在外延上需要以有偿与否、行为独立、隐名显名为标准区别于居间介绍毒品行为。代购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需要具有牟利目的的主观条件,但是对牟利目的需要扩大解释。不同的代购行为其触犯的罪名有所不同,对于代购蹭吸与少利低利代购也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予以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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