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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光阳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99-104
典权制度是我国固有的传统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却一贯地对其未予规定。在典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立法的缺失容易导致同案异判,这会极大地损害法律的稳定性。事实上,典权的制度构造符合公平原则的精神,典权制度的文化基因虽然已发生变化但并未消失,典权制度功能的独特性不宜被不动产质权所取代,这些可以构成证成典权入典正当性的理由。至于典权如何入典,涉及到体系定位和具体制度安排的技术性问题。从体系上而言,典权宜安排在用益物权编,典权制度之下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典权的标的物、典权的设立方式、典权的期限、续典、转典与转租、回赎权、找贴权等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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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典当行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典当行自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复兴以后,其行业定位、主管部门、管理规范一直处于变换之中.2005年商务部颁布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后,部门立法的局限性更加突出.首先分析了我国典当行业的发展历程及法律制度沿革,然后对我国现行的典当法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防范制度、事后监管制度等进行分析.最后针对立法层次低、专门监管机构缺失、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典当法律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连光阳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7(4):47-52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时效制度中一项尤为重要的构成要素,然而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对其规定失之简略。合同之债请求权是一项重要的请求权类型,以解释论为路径对其时效期间的起算进行类型化分析,并力图从法技术层面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可为分析时效期间的起算提供一个范例,并可为缓和诉讼时效制度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为实现时效制度的本土化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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