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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爀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3)
秦律的赀罚与二年律令的罚金虽然名称完全不同,但两者具有继承关系。秦律的赀二甲是对盗窃额未满110钱-22钱的处罚,赀一盾是对未满22钱-1钱的处罚。秦律的这些内容由二年律令继承。赀罚原来分为赀一盾、赀二盾、赀一甲、赀二甲等四个等级,后来赀二盾逐渐消失,形成赀一盾、赀一甲、赀二甲三个等级,这三个等级的比例为1:2:4,与二年律令的罚金一两、二两、四两的比例关系相一致。赀一盾的罚额为672钱,与罚金一两的价额625钱相差不大。赀一盾的价额672钱与秦律规定的日均劳动价额8钱有关,以一日劳役为八钱计算,672钱相当于服役84天的价额。汉代的罚金制度与赎刑重复,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直至晋律,才将汉代的罚金精简为五个等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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