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279篇 |
免费 | 43篇 |
国内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06篇 |
劳动科学 | 11篇 |
民族学 | 19篇 |
人才学 | 16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338篇 |
理论方法论 | 65篇 |
综合类 | 710篇 |
社会学 | 57篇 |
统计学 | 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5篇 |
2022年 | 16篇 |
2021年 | 15篇 |
2020年 | 25篇 |
2019年 | 22篇 |
2018年 | 16篇 |
2017年 | 22篇 |
2016年 | 38篇 |
2015年 | 52篇 |
2014年 | 95篇 |
2013年 | 71篇 |
2012年 | 86篇 |
2011年 | 79篇 |
2010年 | 57篇 |
2009年 | 105篇 |
2008年 | 106篇 |
2007年 | 85篇 |
2006年 | 66篇 |
2005年 | 60篇 |
2004年 | 67篇 |
2003年 | 39篇 |
2002年 | 49篇 |
2001年 | 35篇 |
2000年 | 44篇 |
1999年 | 14篇 |
1998年 | 13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2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7篇 |
1989年 | 1篇 |
1987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2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何中华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0(5):5-9
儒家思想有其强烈的时间意识和历史感,这是它同马克思主义能够相契合的一个重要缘由。因为马克思所特有的运思方式,就在于在西方哲学史上恢复了对时间性的信赖,开辟了"历史地思"的独特路径。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在运思方式上的一致,才是两者实现其可能之会通的根本前提。因为它从哲学意义上保证了会通双方在元问题(meta)层面上的契合。 相似文献
2.
3.
4.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6)
量刑程序改革渐至瓶颈,量刑辩护成为深化制度改革的突破点。以量刑辩护为视角,量刑程序中的辩审关系与控辩关系成为改革的重要维度。量刑辩护存在相应的制度性缺失,主要包含量刑辩护的本体缺陷、辩审关系的实践偏移以及控辩关系的制度偏差。为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贯彻量刑程序改革之初衷,量刑辩护需要从3个方面加以完善:一为本体进路,实现律师的人员配备与专业化;二为辩审进路,从裁方量刑说理、辩方调查取证与量刑意见着手;三为控辩进路,完善审前的信息开示、量刑支持与审判的对抗机制。 相似文献
5.
6.
7.
“学习性评估”作为在“形成性评估”理念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评估理论与方法,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为主要目的,现已成为国际课程领域的一种新兴评估态势。它不仅可以看作是一种策略或方法,更是一种评估理念,旨在改进教师的教和促进学生的学。在其理念支撑下的三大用于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评估工具,对教学中的主体,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提供了支架,与文本互动,发生联结。 相似文献
8.
清王朝成立后,经过短暂的适应与调整,将明代旧制与满洲特有的习惯相结合,为广大汉族地区设计出一套理想刑名体系,即:对于户婚田土方面的小事,主要由州县官员依照情理调和劝谕了结,不占用过多的行政资源;至于徒流以上特别是危害到社会治安、名教伦常,甚至国家统治的命盗重案,则从县到府再到按察司,由各级正印官审转驳查,最终经督抚达部上奏,定谳处决.这一制度体系的突出特点是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表现为同一行政层级内的集权与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种监督兼及事与人两方面,侧重于“慎刑”,但失之于成本过高和效率低下.为了应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体制细节随着实践的各种形式变化而灵活权变.这样一套法制体系,是与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获得时人较高的评价. 相似文献
9.
审美主义作为一种思想倾向或美学思潮,是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结合体,这就决定了它的精神价值的悖论性。审美主义精神价值的核心是存在之思和精神救赎,围绕这两点构建了审美主义审美主体性的张扬以及重视感性审美与个体审美的自由和价值的所有要点。然而,技术理性、政治理性、消费主义以及审美与功利、泛审美化、精英审美与人民性缺失作为审美主义的时代因素,却与审美主义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被定义为纠错程序,而无论在奉行当事人主义的英美法系还是实行职权主义的大陆法系,再审的主要功能都是为被判决人保留一条救济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法院主动提起再审,与控审分离原则相冲突,也有悖于既判力理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应当仅限于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形。法院与检察机关对当事人申诉的审查是通过封闭的行政性方式进行的,当事人难以当面发表意见,而对申诉的听证化改造也并非解决申诉难问题的关键。检察机关应当在再审程序的启动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更多地受理、审查当事人的申诉,为审判中立提供外部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