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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少数民族习惯法对本族群民众仍然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虽然习惯法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冲突,但如果通过强制适用制定法的方式来革除习惯法的使用,必然会对司法实践造成不良的影响。习惯法重视实质理性,这与罪刑法定原则实质侧面有共通之处。从这个角度出发寻求调适路径,引导少数民族人民接受现代自由民主、人权保障的法治精神,才是彻底解决习惯法与罪刑法定原则冲突之道。 相似文献
4.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5,(5)
习惯法普遍存在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民族群众影响很大。习惯法中既存在着积极因素,也存在着消极因素,而其中的积极因素在保护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维护民族地区的生态平衡,促进民族群众之间的和睦团结及民族地区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王亚妮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5,(1):112-117
藏族习惯法是藏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积淀而成并为本民族所信守的部分观念形态和约定俗成的群众生活模式规范。藏族习惯法长期以事实的状态存在着,并调整着藏族社会的各种关系。虽然其内容与现代法制观念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随着民族地区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推进,藏族习惯法观念蕴涵的积极因素愈发凸显,其强调社会矛盾的彻底解决、社会关系的复合与社区矫正的刑罚理念不谋而合。西藏社区矫正的实行应当充分挖掘藏族习惯法的积极因素,并将发达的刑罚理念融入本土资源,推动习惯法的现代转型,实现西藏社区矫正的理念建构。 相似文献
6.
高成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5):74-80
对共同体内个体的行为期待,以及建立在行为期待基础上的规范期待,是区别于天命秩序、自然秩序而由人借助自己创造的秩序来解决自身秩序问题的一个主体性展示。共同体的接续发展中纠纷的解决建构了秩序,也建构了法,而纠纷的地方性在规范自身的同时,规范本身的地方性亦被构建。不同社群在生活意义的创造和社群团结的拿捏之下基于“稳定行为期待”的目的,创造了种种纠纷解决的默会知识,并通过法之社会创造得以在所在社群场域中行动自我,这构成了不同文化屋檐下人群的常规性交往逻辑及其规范世界、知识世界和意义世界。既有研究在知识理路方面就这些习惯法的制度脸谱、规范构造、结构义理等进行了丰满的展示。应避免从规范到规范的一种干巴巴的理解,明白纠纷背后流动的关系距离、知识话语、行动策略等认知差异及这一差异决定的对规范的选择、遵守、解释和再解释,进而从文化意义的完整性方面去理解不同文化下的人群所嵌套的关于什么是纠纷、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秩序、什么是法,乃至面子、尊严等知识谱系及其象征体系和信仰体系,才能为法的社会有效性寻找一种根基。 相似文献
7.
余浩然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8-32
有别于道德和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属于"礼治秩序"的一部分;森林习惯法是其中一个专题,是围绕着森林培育,开发,分配,利用而产生的一系列神话传说,村规民约,物事禁忌等的总和;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土家族地区长期保持着高覆盖率的森林面积,这离不开土家族同胞的辛勤劳动,而他们长期奉行的森林习惯法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论述了土家族习惯法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水族习惯法及其变迁——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塘党寨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的一个典型水族村寨——恒丰乡塘党寨——的田野调查,描述了水族习惯法的表现形式、维护机制及其变迁。文章认为,水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权力的深入、长期的“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宗教信仰等文化背景的深刻变化,是水族习惯法发生变迁的主要原因。研究这些变迁及其原因,对于理解和认识少数民族地区乃至整个农村的法治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瑶族石牌制及其在南方民族习惯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瑶山瑶族石牌制度形成于明代,有明显的形成、发展、衰落、废止的发展过程.石牌制有自己的组织结构,基层的是小石牌、中石牌,高层的是大石牌.最大的石牌是"三十六瑶七十二村大石牌",管辖面几乎覆盖整个大瑶山,其法律条文具有大瑶山"宪法"的性质.上下大小石牌之间有一定的约束关系和责、权、利关系,它们组成了倒"金字塔"的组织结构. 相似文献
10.
回族习惯法的研究对我们了解回族的行为方式、法的观念、社会控制及其法文化的生成、演变等都有积极的意义。本文在已有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具体论述回族习惯法形成发展过程的历史特殊性及其表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