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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传递历史记忆的媒介,口述传说、文字、身体、仪式、碑刻等不一定能完全客观地呈现历史事实,但透过这些方式选择、重组与诠释的“过去”,往往成为人们合理化当前社会现实的重要方式。湘西古丈县田家洞为改土归流前永顺宣慰司下辖的小长官司,村中土司后裔——田氏自改革开放后,藉由祖先传说、修谱与立碑、仪式展演等活动叙写家族历史,强化族众认同。实际上,围绕历史记忆展开的家族建构不仅体现了不同能动者之间的权力角逐,也为诠释“传统”在现代社会的复苏提供了一种视角。  相似文献   
2.
许生根发表《英藏黑水城出土四件元代军政文书初探》一文,对4件与仓库粮食有关的文书进行了分析。本文在对其中两件文书重新释录整理的基础上,指出元代亦集乃路的粮食来源多元化,除了甘州等地、宁夏府路外,河东宣慰司也是其来源地之一。  相似文献   
3.
南渭州为明清时期永顺宣慰司所属的一个土州,是现今世界文化遗产“土司遗址”老司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申遗”时期的田野调查中,新发现了雍正四年(1726)的芷州衙署修葺碑、土司彭应麒墓碑以及南渭州、芷州土司家谱等文物与史料。经研究发现,南渭州治并非始设于今南渭村,而是先设于芷州,其后往返于南渭州、芷州两地;南渭州土司世系应为14代18任。新结论对原有的南渭州土司研究成果作了一定的补充和纠正。  相似文献   
4.
论思州田氏与元明思州宣慰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敏 《民族研究》2001,(5):83-89
自唐至明,田氏一直是黔东思州望族大姓,在黔、湘、鄂、渝边区举足轻重。本文对思州田氏的渊源进行了考辨,认为其族属应为土家族,元明思州宣慰司当为土家族土司。文章对思州田氏在元明两代的主要活动、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中央王朝对它的管理以及明初改流、田氏覆灭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基本梳理出思州田氏及思州宣慰司的历史发展轨迹。文章对诸籍记载各异、甚至矛盾的史料作了许多考辨,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如认为思州一分为二(即南、北思州)应在元初,而非传统认为的元末;明初曾在思州直辖境内设置卫所等等。  相似文献   
5.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是元朝在藏区设立的三大宣慰司都元帅府之一,治所在河州。对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学术界至今尚待深入研究。本文认为,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机构设置实际上是由这样几部分组成:一是"掌军民之务"的宣慰司系统,如总管府以及总管府下辖的各州、县,这一系统是以行政管理为主。二是都元帅府所属的军事系统,如元帅府等;三是吐蕃等处宣慰司兼管的万户府等。四是招讨使司系统。二、三、四系统均以军事管理为主。五是管理藏传佛教、汉传佛教的宗教机构,但这一系统不在本文讨论的范畴中。一些论著中之所以未能理清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管理体系,其原因就在于元代吐蕃等处宣慰司与都元帅府两大系统都兼有一定的军政管理职能,也都管辖着相应的行政与军事机构,只是吐蕃等处宣慰司更侧重于行政管理,而都元帅府则偏重于军事防务。  相似文献   
6.
以往有关中央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流官的原因的研究,大都从政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角度人手.文章通过对贵阳府与新贵县设置过程的考察,试图探讨明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拓展统治权力时所面临的行政成本、文化隔膜等因素的制约问题.  相似文献   
7.
宣慰使司和宣抚使司明代正式成为专门用于治理少数民族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宣慰、宣抚司是隶于兵部的武职机构,负责各自管辖地区的军民之事,有些也隶属于户部,与各府州相同。从其官员品级上来看,宣抚司要稍逊于宣慰司;从其数量设置上,宣慰司的数量要少于宣抚司;从其上下级隶属关系上来看,宣慰、宣抚司在制度与实践中也不是垂直的领导关系。明代宣慰、宣抚司的制度安排,不但不同地区有明显的特征差别,而且与当时的民族政策密切相关。?更多还原  相似文献   
8.
<正>桑植土司是指元明清时期,封建王朝在今桑植县域所建立的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一系列土司建置。土司的设置与沿袭,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土司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不仅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了土司时期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面貌,  相似文献   
9.
雍正七年,清政府以"残暴不仁"的罪名将桑植宣慰司"改土归流",末代土司向国栋被安置河南。向国栋在后来的《自述》中详细记载了这一事件,但其内容与史料所载存在巨大差异,通过对比分析,笔者以为,向国栋被拟罪"改土归流"完全是清政府所寻找的治理"借口","改土归流"虽然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但从主观上而言是带有强制性的,其真正目的在于对土司统治的各民族地区实行直接的统治,从而为其行政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10.
明清时期湖广土司自署职官初探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通过对明清时期湖广土司自署职官设置的情况及设置源流的探讨,可见湖广土司政权机构划分为行署、旗、峒三级,在宣慰司署那一级又分设为致仕宣慰司署、已袭宣慰司署和经历司署三个系列,它们形成三足鼎立格局。其自署职官分为土官、流官两大系统,内分文武两个职别。自署职官的形成深受明代卫所制度和清代绿营制度的影响,并糅合了以明代军职为主的明清兵制的成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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