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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桑植土司是指元明清时期,封建王朝在今桑植县域所建立的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一系列土司建置。土司的设置与沿袭,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土司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不仅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了土司时期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面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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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宋诗纪事续补》卷一四有刘彦修,小传说:"彦修,字子羽。《五灯会元》称为‘宝学刘彦修居士’。"按:刘子羽,字彦修,崇安(今福建武夷山)五夫里人。少以父任补将仕郎,积劳转宣教郎。靖康元年,为河北河东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以功转朝议大夫,除直秘阁。建炎元年,以秘阁修撰知池州,除集英殿修撰,知秦州。建炎二年,召赴行在,除枢密院详检文字。建炎三年,除御营使司参赞军事。建炎四年,除徽猷阁待制。绍兴二年,拜利州路经略使兼知兴元府,除宝文阁直学士,故而有刘宝学之称。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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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慰使司和宣抚使司明代正式成为专门用于治理少数民族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宣慰、宣抚司是隶于兵部的武职机构,负责各自管辖地区的军民之事,有些也隶属于户部,与各府州相同。从其官员品级上来看,宣抚司要稍逊于宣慰司;从其数量设置上,宣慰司的数量要少于宣抚司;从其上下级隶属关系上来看,宣慰、宣抚司在制度与实践中也不是垂直的领导关系。明代宣慰、宣抚司的制度安排,不但不同地区有明显的特征差别,而且与当时的民族政策密切相关。?更多还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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