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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保中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2)
清代旗地制度的演变,表现为私有化与公产化两种相悖的历史运动。前者反映了社会经济自身运作的必然规律,而后者则反映了清政府对封建经济关系的调节和制约。清代东北旗地的公产化主要表现为清政府将部分私有旗地入官征租,设立各种公产旗地,推行八旗官兵职田制,实施京旗移屯政策。通过实施这些旗地“补强”措施,使部分旗地出现公产化趋势,旗地国有”性质得以强化。但这些措施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旗地私有化问题。不久以后,这些“公产”旗地也出现了私有化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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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7,33(3):42-46
唐代官员的俸禄包括官禄、俸料钱、职田和禄力四项。唐代后期俸禄制度屡有变动,且相对复杂。俸料钱变动最大且最为复杂,其余三项基本沿袭唐代前期,变化较少。俸料钱主要有大历制、贞元制、元和制、会昌制,俸钱数额、发放依据都在发生变化。从唐代俸禄制度各项内容入手,重点分析唐代后期俸料钱的演变,尤其是使职官的月俸情况,可以发现唐代后期月俸额高于唐前期,但极不稳定,使职官的月俸极为丰厚。学界普遍认为的唐代后期京官俸禄薄,外官俸禄厚的观点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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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凌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
宋代的职田制度既是一项土地制度,又是职官制度的补充,是作为一项廉政措施而实行的。与其前身西晋北魏隋唐时的“菜田”、“公田”、“职分田”制度相比,宋代职田制度具有给田范围小、给田数量多、经营形式自由等特点,反映出宋朝政府鼓励官员外任、吸引更多的士人从政的意图。尽管职田制度在实行中出现了许多弊端,没有达到养廉革贪的预期目的,但对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强化对地方统治有重大意义,因此不能将这一制度全部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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