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2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 毫秒
1.
出土文物作为 “二重证据法”的重要实物史料,已经普遍应用于中国古代史等研究领域,历史地理研究也不例外。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历史地理学者围绕鄂君启节、出土地图、出土简牍与出土隋唐墓志为主展开相关研究,利用新中国出土文物对我国历史时期的水陆交通路线、历史政区、历史地图编绘及其反映的丰富内涵、地名、乡村和基层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方位的研究,出版了大量研究成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发展特征。但同时也存在对出土文物的历史地理内容和价值做单个的、独立的研究较多,综合的、全面的研究较少的问题,出土文物与传世历史文献的比勘、印证分析往往有所缺失,提高到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相对较少,见木不见林的现象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2.
龙宗智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1)
中国史学一直有"孤证不立"的传统。陈寅恪提出并实践"诗史互证"研究方法,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主张地下文物与传世史籍的互证。后又有"三重证据法""四重证据法"提出,以拓宽史料领域,增强史实客观性。多重证据法即互证法亦即印证法。它与兰克(L·V·Ranke)提出的"外证法"和"内证法"学理上一致。多重证据法"由一到多"的发展,体现出对印证广度与厚度的关注。而且多重证据法重视新证据的发现,在研究中,史学家已注意到历史证据的不同类型及其不同功用。不同证据相互印证的证明方法在法证据学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史学的多重证据法与法证据学的印证证明方法相比较,共同之处表现在二者的证明目的、性质与对象以及对印证方法使用的基本方式具有相同性,参与印证的证据材料类型也具有相同性。但二者也有一定区别:包括印证材料的类型有别,印证证明的要求和标准不同,法学运用印证的广度与深度明显大于史学。为保证客观性,法学印证过程中运用的推论方法与阐释方法受较严格限制。法学与史学运用印证方法"和而不同",但亦可通过比较研究获得启迪,改善各自的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3.
该文试图从甲骨文、金文的角度,对殷商的原初史料进行解读。近年来在殷墟以外的周原,陆续发现了原初史的甲骨文新资料,这些实证表明:原本落后的周族始祖,并未延续夏族独自发明的特有的文字系统(迄今考古学未能证实其实际存在),而是继承、使用了敌对的殷商王国的文字——甲骨文。20世纪我国考古学诞生之后,在古文献学传统的记载中,尧舜禹、夏王朝是"文献学存在"的;然而在考古学的意义上,偃师二里头文化仍不能验证"夏王朝"的"考古学存在"即历史真实存在。今后我们还应坚持强调年代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原初史提供更多的、合乎科学思维的考古数据,作为进一步研讨的坚实基础。该文试图运用现代科学思维,来解读殷商世系和天干十日的考证。 相似文献
4.
5.
戴士剑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4(3):123-131
从电子证据的概念入手,通过探讨其内涵与外延,分析了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性。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论证了信息系统是建立在一整套规则体系下的信息表示系统这一内在本质。作为人类发明创造物的客观存在的信息系统,在司法领域扮演着“沉默的现场知情人”的角色,天然地服务于侦查工作。而电子证据的科学性,正在基于对信息系统规则体系下的数据含义的“解读”,这种“解读”也正是目前有关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制度所管辖的。 相似文献
6.
7.
8.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是诚信原则的内涵过于抽象,故使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迄今仍然只是“镜花水月”。要使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法,尤其是民事证据法中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就只能通过规则化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7,(5):17-24
20世纪20年代,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一书中提出著名的"二重证据法",这一方法一直备受学术界推崇。实际上,"二重证据法"是王国维在殷商史著作基础上推论出的古史方法论,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史学方法;其提出动机是针对当时的疑古思潮而发,却又不是针锋相对,而是有关注、有拨正,即虽然赞同疑古精神,但对"疑古派"否定一切典籍及传说的做法不赞成,虽然对"疑古派"有成见,但并不参与论战。"二重证据法"并不能完全代表王国维完整的学术旨趣。真正总结王氏一生学术成就与方法的是陈寅恪,他认为王氏的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有三:一是"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这属于考古学及上古史之作;二是"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这属于辽、金、元史事及边疆地理之作;三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这属于文艺批评及小说、戏曲之作。可见,王氏的学术范畴早已超出了殷史之限,但无论对哪一种方法的总结都包含了王国维求真务实的学术态度和求新开拓的科学精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