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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套路贷"就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利用民事证据规则结合暴力索债等手段,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由于"套路贷"披着"合法"民商事行为的外衣,公安机关不敢轻易介入,而法院依据民事证据规则也无法将其揭穿。刑事认定注重内在实质、整体评判,而民商事一般以外观形式为准,对于"以民事外观为幌子实施的犯罪",要立足"常识、常情、常理"综合分析并抓住矛盾主要方面,敢于以刑事实质刺破民商事外观的面纱。"套路贷"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应认定为侵财类犯罪。程序上,既要反对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又要防止"一遇到经济纠纷就撒手不管"的消极现象。同时,办理此类案件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公安和法院的监督、协调作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互联网彩票市场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导向不明确、非法经营罪的入罪可能等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刑罚权的不当扩张,刑法理论应当对违法的互联网彩票经营行为进行类型化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刑事可罚性进行具体分析。结合我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只有互联网彩票赌博、销售境外彩票和以欺诈手段销售互联网彩票这三类行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不合法的互联网彩票经营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3.
盗窃罪、诈骗罪作为两种传统型、多发性、常见性犯罪,在司法实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两者均为侵财类犯罪,主观犯意相同、客观行为也具有相互交错的情况。导致司法实践中常常引发争论。  相似文献   
4.
张媛 《百姓生活》2012,(12):27-27
女房主罗云一房二卖,房子因买主起诉被法院冻结。可是。罗云又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并获利50万元。最终,法院终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罗云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罗云成为北京首例因一房二卖而被追究刑责的房主。  相似文献   
5.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在实践中的区分有时是不易的,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本文在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客观不同情况,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的定性问题做了简要探讨,欲对司法实践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侵犯财产犯罪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几类罪名之一,同时因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侵犯客体、客观行为、犯罪手段和方法也呈现多样化的态势。针对侵犯财产犯罪中最常见的诈骗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在司法实践认定中的疑难争议问题进行分析。重点围绕以下焦点展开,即诈骗罪中,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手段实施犯罪行为的认定,在欺骗手段只是给实施其他直接获取财物手段创造条件的场合下,应如何把握定罪的标准;在侵占罪中,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分,客观方面认定的标准;敲诈勒索罪中,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本质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民事纠纷的界限。  相似文献   
7.
最近一起案件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说的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的事情。吴英2006年就登上福布斯富豪榜,成为我国最年轻的80后女富豪,其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相似文献   
8.
赵远 《南都学坛》2011,31(1):99-104
保险诈骗罪认定方面的疑难问题尤为复杂和重要而值得探讨。在主体方面,保险诈骗罪应为特殊主体,而单位构成保险诈骗罪应具备三个特征:在主观方面,保险诈骗罪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在客观方面,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在犯罪停止形态上,保险诈骗罪应以是否骗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区分既遂犯与未遂犯的标志;而对于内外勾结共同诈骗保险金的行为,应以其是否利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条件,区分其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9.
胡东平  詹明 《理论界》2009,(3):90-93
传统刑法理论中,诈骗罪存在定义中对行为人主观意图关注不够,不作为欺诈中行为人的作为义务不易确定及作为欺诈与不作为欺诈难以区分等问题.民法理论中的意思表示概念包含有丰富的主客观内容,将这一概念移植到刑法中来,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概念为中心重新定义诈骗罪,并以明示的虚假意思表示和默示的虚假意思表示取代传统的作为欺诈和不作为欺诈的分类方式,有利于全面反映诈骗罪的特征,并为实践中正确认定诈骗罪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0.
诈欺不法原因给付财物与利益之刑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诈欺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场合下是否成立诈骗罪,德国、日本和我国的立法、判例和学说都有所不同。在诈欺的对象是财物的场合下,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在因诈欺行为交付之前,也是民事法上保护的对象等原因,应当肯定诈骗罪的成立。在诈欺的对象是财产性利益的场合下,不法利益本身并非民事法上应当得到保护的利益,不应得到刑法保护,应否定财产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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