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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88-96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范较为繁杂,条文各自为政且不协调,有体系化之名而无体系化之实。一般规则的缺乏,使得现有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既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明晰的指引,亦无法为未来之立法指明方向。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一般规则的建构,应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目的导向下,从三方面进行:其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仍不符合制度目的,宜在一般规则的指引下,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或是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拓宽;其二,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主观要件,原则上可以“故意”统领与限定,体系下可以“重大过失”展开并有序扩张;其三,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损害后果要件,应当与“损失”脱钩,代之以“情节严重”,我国惩罚性赔偿损害后果要件的三类规定,其实均可作“情节严重”之解释。 相似文献
2.
3.
编辑同志:我母亲年近八旬,现居住在一家养老院。去年11月的一天深夜,天气寒冷,我母亲因身体不适,决定外出购药。宿舍管理员明知我母亲视力低下,却未加制止或给予必要帮助,允许我母亲外出,养老院保安看见我母亲走出大门,也是视而不见。不幸的是,我母亲不慎摔进枯水沟,因头部受伤严重而去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院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于文轩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9(1):26
在美国,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实践中广泛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在联邦层面,美国基于普通法和判例法确定可获赔偿的内容,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获取收入能力损失、死亡与伤害、精神损失、财产损失与生活侵扰、惩罚性赔偿、按日累计赔偿金、隐私侵犯、杂项费用等。在州层面,一些州制定并较为有效地实施了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相关立法,但另外一些州的立法并不发达。总体而言,美国贯彻整体主义司法理念,实行基于科学判断的规则之治,重视地方知识与国家实践协同运作,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5,(11):194-200
当前主流的职业伤害赔偿模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替代模式和补充模式。替代模式的优点是劳动者可以及时获得经济救助,雇主可以提前规划用工成本,社会能够节约诉讼等成本,但其难以实现对劳动者的完全经济补偿;补充模式的优点是劳动者既能获得及时救助,也有望取得全部经济补偿,但司法成本更高,社会管理职能缺位。我国应在充分考虑本国社会文化特点、经济发展状况和现有法律体系的情况下,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伤害赔偿体系。这套体系可以参考并兼具德国模式人性化的特色和美国模式市场化的优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替代模式,即由政府和私人保险公司共同经营职业伤害赔偿体系。 相似文献
6.
张乐陶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96-98
在消费者的日常购物中,针对猖獗的假货,为了趋利避害,出现了一群扛着"打假"旗号的代言人。"打假名人"王海在"买假牟利"的诉讼维权过程中在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得到的却是不同的判决结果,法院的权威的一致性受到了人们的质疑。基于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23号指导案例,它为法官在类似案件的裁判中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判决标准。 相似文献
7.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以苹果诉三星外观设计侵权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歆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28-34
美国《专利法》第289条为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了额外的损害赔偿救济,授予权利人获得侵权人的全部利润,且不允许重复赔偿。该规定有着特殊的产生背景及发展脉络。随着近年苹果诉三星外观设计专利案的不断演化,美国《专利法》第289条“侵权者获益”分摊与整体市场价值成为争论的焦点,有关第289条侵权者获益存废的问题也再次被提及。在我国,不存在依权利类型分类的专利损害赔偿制度,而且“侵权者获益”作为损害赔偿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有重要的存在价值。与美国不同,我们应重点关注如何分摊可归因于专利的那部分侵权者利润。 相似文献
8.
徐进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职业病病人的人身损害通常具有缓发性、不可逆等特质。《职业病防治法》第58、59条分别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待遇在本质上属于人身损害补偿,如要实现损害之全部填补,职业病病人可以选择从契约关系、侵权行为、保险契约、法律之特别规定等视角,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请求用人单位予以人身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废止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的规定后,相关铁路运输法的调整亦未对该部分作出重新规定。而限额赔偿作为严格责任的缓和,在国内其他高风险运输行业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仍广泛适用,并在平衡受害者利益与维护公共铁路运输事业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根据废止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的原因及铁路运输行业发展的现状,重构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来《铁路法》的修订应引入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并充分考虑受害者的权益救济,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