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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从制度逻辑和构造建议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等环境治理工具进行互动与衔接是未来环境治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两种制度在现时的环境下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及相应的变革路径。两种不同的变革路径却有着共同的价值需求,即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与互动。在衔接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争议就是维持或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这种衔接思路的差异制造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制度逻辑:一种以维持环评审批为核心,另一种以简化环评审批为核心。就中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方向而言,简化环评审批似乎已是不可阻挡之潮流。是否应当以简化环评审批、强调排污许可为目标进行两种制度的衔接。简化环评审批并不等同于弱化环评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构造上,应当遵循的思路:在宏观上,以效益最大化统领全局;在具体操作上,秉持“在简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大环境中,寻找强化的契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进程中,夯实衔接的构造”的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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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58-65
博物馆的数字化建设使其传统角色发生革命性改变,扩展了其在文化、历史、政治和商业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体验经济"更是未来博物馆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博物馆的实际调查表明,博物馆在数字化建设中容易忽视和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同时由于博物馆对数字化作品所有权理解偏差导致衍生作品授权困难,而博物馆官网建设中权利声明格式与内容表达混乱,不仅难以保护博物馆自身权利,也妨碍了公众对博物馆藏品的正常使用。因此,从作者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二分法、作者权利滥用以及博物馆自我定位不清三方面进行深度原因分析,并借鉴域外博物馆的合同约定、分阶段规范许可和权利声明界限划定的经验,认为我国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可以考虑转让作者精神权利,扩大合理使用范围,统一权利声明形式,防范侵权风险,以缓解当前博物馆数字化建设中的版权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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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41-47
拥有知识产权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可以拒绝其他经营者使用其知识产权,但是这种拒绝许可行为不应当违反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基本立场。在知识产权法的立场下,经营者拒绝许可行为的合法性考察应当重点关注其行为所涉及的市场、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以及拒绝许可知识产权行为是否限制了进一步的创新等因素;在反垄断法的立场下,经营者拒绝许可行为的合法性的考察应当重点关注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许可双方之间的竞争关系等因素。据此,针对我国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解读,以实现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在法秩序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周贺微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3):3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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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重混创作在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著作权问题。相应的措施可对重混创作行为进行规制。首先,可以借鉴美国合理使用制度中的“转换性使用”规则对非营利性重混作品进行规制;其次,在重混音乐、视频领域等特定网络空间内引入默示许可机制;最后,对于其他不适合通过合理使用及默示许可进行规制的重混作品,可以用创意共享许可协议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