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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约自杀过程中,自杀邀约人放弃自杀而未尽合理义务,另一人继续其施自杀的情形已经构成了对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的违法,应当纳入刑法评价的范围给予刑事否定评价。民事裁判的根据在于请求权的基础之正当性,没有原因力的因果联系不能作为裁判的理由,法院的判决不应为了追求法益的平衡而忽视对公民隐私权和言论自由这种基本人权的保护,利益衡量的方法应该受到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赃物犯罪在司法实务是经常发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对于前犯罪行为所形成的违法财产状态予以维持”。虽然我国对赃物犯罪作出了规定,但对“无偿收受赃物”是否构成犯罪却没有进行明确,这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一定困难,笔者根据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先后考察了赃物及相关的一些概念、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关于赃物犯罪的规定、现状,根据此类行为的特征及危害性,为完善我国法律对此种行为的规定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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