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1.
不久前,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阳光灯饰城一名职工的投诉,称2008年1月份以来该店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对这起《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例追讨双倍工资案,县监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在取得充分证据后,办案人员以“柔性化”的处理方式耐心向用工单位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2.
苍溪县农村信用联社及下属各乡镇分社的558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由于体制等原因十多年久拖未决.职工们要求参加社保的呼声强烈。今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把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依法参保作为监察执法重点,在依法督促落实县养路一段、二段等单位上百名职工依法参保的基础上.对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立案调查,确认该单位未依法签订集体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属实。 相似文献
3.
4.
今年以来,苍溪县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运作程序,提出了对基金征缴实行费基统一,联手合征,全面稽核,建好台账等具体要求。一是由基金监督财务股牵头制定统一费基数申报表,各经办机构 相似文献
5.
今年3月起,苍溪县劳动保障局推行务工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首先将该县赴新疆务工农民4.5万人(占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的30%左右)纳入了实施范围。保险金筹集坚持务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所在企业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并建立务工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凡年满18至55周岁的所有农民工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