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1篇
理论方法论   3篇
  2014年   1篇
  2009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1.
当代社会的法治建构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由于现代化理论侧重于政府主导的作用,从而不能为法治建构提供一个妥当的解释模型。有鉴于此,需要从市民社会理论出发,从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法治建构。尽管由于"乡土社会"成分的存在,用市民社会理论分析中国法治处于一种"规范性"与"事实性"的张力之中,但从"参与者"视角出发可以化解此矛盾,为法治建构提出一种"中国式市民社会"理论。  相似文献   
2.
政治的合法性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首要问题之一,越是在变动社会中,越是如此.尽管作为西方文明成果的形式理性化法律自现当代以来不断受到质疑,但从目前所能够获得的历史经验来看,只有该种类型的法律方能为政治的合法性提供一个稳固的意识形态基础.韦伯对此进行了系统化的理论总结,重新考察该理论对于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将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3.
实用主义法律观未能客观地反映司法运行规律,没有全面地把握司法的运作过程,没有认真对待判决失去社会效果的复杂性,因此夸大了法条主义的缺陷、低估了法条主义的自我完善能力。实用主义法律观忽略了“平等”这一现代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共识,不仅使实用主义变得盲目、不确定和无原则,也使其忘掉了“法律之治”这一法治的核心要求,收获的是诸多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代价则是法治自身。对此代价,实用主义自身无法避免,这是它把法律的实用性提升为理论基点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的法理学中,法院等国家机关的职权被认为具有"必须被行使"这个含义,理由就是"不行使就是违反法定义务、要受到制裁"。这种解释的背后隐藏了一种独立于法律的事实意义上的国家(机关)观念,一方面只是一种职权的政治学、社会学概念,另一方面又与现今普遍被接受的法治理念相悖。因此,需要一种符合法治理念的国家观,并以此为基础重新解释职权的法律性质,确定一种职权的法律概念。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