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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考虑的一些极端的道德案例所要说明的伦理学的要点是我们不应该轻易推翻我们基于直觉的道德判断,无论它们是关于不要将人仅仅作为一种手段利用的判断,还是关于当代价不大时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判断。当然,可能有好的论证能证明我们需要放弃这些直觉,但应该由那些否认这些道德直觉的人来证明他们的观点,而不是由那些具有这些直觉的人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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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主义理应解释为什么下面支持怀疑主义的论证看上去是合理的 :(1)我不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 ;(2 )如果我知道我有双手 ,那么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无躯体的瓮中之脑 ;(3)因此 ,我不知道我有双手。基斯·德罗斯断言 ,(1)和 (2 )“初看起来是合理的”。然而 ,(1)初看起来是合理的仅仅因为它的背后有一个隐含的论证 ;它并不是直觉上合理的。德罗斯的论证是建立在对真的敏感性要求的基础上的 ,即如果你知道某事 ,那么如果它是假的 ,你就不会相信它。但敏感性要求自身并非知识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因此 ,它所支持的 (1)以及关联主义所要解释的怀疑主义的论据都不能成立。虽然怀疑主义不是关联主义的一个合理的理由 ,但某些实用主义的理由却是。按照某种实用主义的理由 ,知道某件事 ,当所涉及的事情越是利害攸关 ,所要求的证据也就越多。处理怀疑主义最好的办法是批判支持它的论证。关联主义不应该当作满足怀疑主义的手段 ,尽管还有其他一些实用主义的理由支持关于知识的关联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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