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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后追认型夫妻共同债务属于连带债务。配偶作为非举债方的事后追认是配偶自愿作为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的意思,即债务加入。配偶的部分履行可能成立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履行。配偶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清偿债务的意思、为举债的夫妻一方提供保证的意思、代夫妻一方清偿债务的意思均非事后追认。在无法确定配偶是否具有清偿自己债务的意思时,应将配偶的部分履行推定为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履行。事后追认的法律效果,在外部关系上,配偶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并可援引夫妻一方的抗辩,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关系上,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在不能证明债务用于满足夫妻共同利益时,该债务按照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处理,由引起债务的夫妻一方终局负责,夫妻之间可适用补偿规则。  相似文献   
2.
缪宇 《经营管理者》2012,(19):124+113
我局在推行全面预算的过程中,归口部门对归口费用管理的不到位,消极的管理弱化了费用预算的实际控制效果。因此迫切需要推进部门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本文从完善具体费用的制度、流程、方案的全过程管理给出可操作性方案,从而形成部门成本费用的精细化、全过程管理。并对未来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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