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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计划单列到企业计划单列:结果与初衷大相径庭自198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广州、哈尔滨、西安、海南行政区、宁波等特大经济中心城市(地区)实行计划单列,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对这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设计者和决策者的初衷是:打破条块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束缚,发挥特大中心城市组织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形成各种规模和类型的经济区和经济网络,逐步形成社会主义的国内统一市场.计划单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农业生产、固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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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洪博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0(6):13-17
特许经营已成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办法。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将某项公用事业的经营权授予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对该项公用事业进行建设和运营,承担相应风险,并从公用事业用户的付费中获得报酬。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可从公共规制理论得到解释。监管机构应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管的重点是市场准入、价格监管和普遍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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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围绕着土地有没有价值,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人们一直在进行着争论。这场争论不仅涉及到许多现实经济问题,而且更多地涉及到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劳动价值论。1986年,当我著文论述土地不是商品,而只是具有准商品属性时,曾得出结论说:“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土地成为准商品的一般性前提,社会主义土地经济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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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土地不是商品在关于社会主义土地性质的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了经过人类耕种和改良、或经过多年劳动加工的非原始状态的土地(建筑地段)是劳动产品,具有价值的观点,(本文引述并加以讨论的观点,请参见陈秀华同志的文章《社会主义建筑地段性质初探》,载《中国房地产》1984年第1期;《论建筑地段的商品性》,载《江汉论坛》1985年第9期)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土地是商品的立论根据,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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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实分析:不容忽视的土地危机 1、我国国土资源的总体特征。我国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合144亿亩,在总量上仅次于苏联和加拿大,居世界第3位。但是第一,从国土资源的构成来看,耕地所占比例很低。我国现有耕地14.4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10%,草地47.5亿亩,占33%,森林18亿亩,占12.7%,内陆水域4亿亩,占2.8%,沿海滩涂0.3亿亩,占0.2%,城镇工矿交通用地10亿亩,占7%,其他土地和难利用土地43.5亿亩,占33.6%。并且,全国约有1/3左右的耕地和农业人口在山区。国土资源构成的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的。第二,由于我国人口多,按人口平均的土地资源数量少,特别是人均耕地数量更少,各种土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均在世界第100位之后。按11亿人口计算,我国人均占有国土面积13.1亿亩,为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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