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1篇
统计学   1篇
  2023年   1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其实质是立法模式之争,"法律部门说"和"法律制度说"都是这一问题的错误演绎."民商完全融合论"、"民商分立论"及"大融合、小分立论"都有其固有的缺陷,在现实立法中难以从理论变为实践.以民法典之外另立<商事通例>为标志的"民商实质合一、形式适当分立"的三级层次立法体例是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立法模式合作与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在推动“碳中和”目标实现与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背景下,本文利用2013年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验证了利用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环境规制方式可以达到双赢,即实现引导工业企业退出政府补贴与激励企业提高经济绩效的双重目标。本文获取碳排放权交易首批7个试点省份重点排放工业企业数据,通过双重差分方法验证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可以通过剥离工业企业的政策性负担,硬化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在引导工业企业退出政府补贴的同时,却并未导致企业经济绩效的下滑。机制检验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会率先激励试点重点排放工业企业增加R&D投入,并通过研发创新的补偿效应弥补企业的减排成本,提高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与经济绩效。本文还进一步发现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可以有效推进高耗能工业企业形成以优质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格局,市场地位越高的优质企业业绩提升幅度越大,产业链上游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碳配额管理严格地区企业经济绩效的内部激励效应更强。本文的实证检验结果为如何处理好“碳中和”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政策选择依据,也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