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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新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对全国多个城市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新形势: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群众的权利意识迅速崛起导致政府公信力和权威降低;风险社会的特征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安全感下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来临导致其双刃剑效应的显现。各地围绕破解在这些新形势下开展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创新的难题,进行了大量各具特色的实践,总体上呈现出五种新的趋势:第一,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体制的复合化,强调合作共治和复合治理;第二,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方式的多元化,强调分类治理;第三,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手段的艺术化,强调刚柔并济和情理法兼顾;第四,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机制的科学化,强调信息化管理和网络化治理;第五,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城乡一体化,强调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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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的量化考核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一种尝试,也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在社区治理中的实践。加强我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亟需创新社区考核体系,引入量化考核体系,明确社区工作者考核的目标、原则,结合社区工作实际,设计出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不能简单照搬其他领域的考核体系。在推行社区量化考核的同时,必须清楚其限度,预防其可能的“负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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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科学革命”是唐纳德·布菜克纯粹社会学方法论上的核心追求.他认为传统社会学包含了意识形态、目的论、心理学以及人的因素,并没有真正实现社会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的学科承诺,必须对其进行“纯粹化”创新,从而构建一门真正“科学”的社会学.纯粹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构建是基于新的认识论、方法论,并建立在广泛而深入的经验研究基础之上.其对法律的分析所形成的纯粹法社会学,是纯粹社会学理论的最重要的学术实践,也是被学界所公认的经典理论.从西方理性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脉络来看,纯粹社会学有着深厚学术传统,并有一套独特的解释逻辑,但由于对社会学科学性的片面强调,其缺陷也非常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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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及其内在冲突——对转型期中国法律价值体系的社会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家亮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5)
根据来源的不同,法律价值体系可区分为内生型、植入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转型期中国的法律价值体系属于混合型。其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法律移植而带来的外来法律价值,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律价值,社会转型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中形成的新的法律传统和价值,还有中国当前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一些法律价值取向。这些因素之间有良性互动和动态均衡的一面,也常常存在着种种冲突,主要表现为文化冲突,包括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新传统与旧传统的冲突、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特有法律价值与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双重冲突等。根据法律价值体系内部不同性质的冲突,可分别采取妥协和兼顾、加大宣传和动员的力度、强制推行、放任自流等策略,以维持法律系统的内在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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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10月,为了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毛泽东找来江西兴国县永丰区参加红军的八位农民,以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了一个星期的调查。1931年元月,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刚刚结束,毛泽东就将这次调查整理成文,这就是著名的《兴国调查》。在1941年发表的《关于农村调查》中,毛泽东回忆贫农与雇农的问题,是在兴国调查之后才弄清楚的,那时才使我知道贫农团在分配土地过程中的重要性。正是通过这次调查,毛泽东掌握了各阶级在土地斗争中的表现,为进一步明确土地革命的路线和政策找到了依据。可见,《兴国调查》是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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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成员“无感增长”转向“有感发展”——中国社会转型新命题及其破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社会成员的"无感增长"到"有感发展"是中国社会转型所面临的一个新命题。要破解这一命题,必须在对传统发展方式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推进从发展理念到具体体制机制在内的全方位创新。文章提出,从理念上看,要摒弃旧式现代性及其相对应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从管理体制上看,要将治标管理与治本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形成更好的社会资源配置体制;从机制上看,要构建收入分配的合理调整机制、创新政绩考核机制、民生资源整合机制和民生事业的社会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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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化还是市场化在社区服务理论和实践中争论不休,二者分别强调国家和市场在社区服务中的功能与优势。但从社会互构论的理论视角来看,国家、市场以及社会并不是对立的,完全可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三者良性互构、优势互补的复合治理,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本文以北京市96156社区服务模式为例,分析了这种新型社区服务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其中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组织、市场与社会组织以及三者之间的互构关系。其中,信息化技术为这种复合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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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秩序何以维系”一直是基层治理的核心议题,通过考察韩村村集体与村民间的土地承包费纠纷,着力探讨法律在乡村中的运作实践和乡村秩序体系的建构。研究结果表明,法律运作逻辑与农民认知间存在明显差异,农民持有整体性的权利义务观,法律则遵循局部性的权利义务观,导致双方往往对同一事实形成不同判定并产生分歧,降低了农民对法律的效果认同。法律在乡村的实践过程呈现出“运动式”特点,强制的法律只能实现对乡村一时的主导,一旦退出村庄,情理便再度兴起,由此形塑出“情理长期在场、法律间歇主导”的乡村秩序体系,在建构乡村双重治理规则空间的同时也影响着纠纷的现实走向与结果。当前村治困境部分源于国家使用法律来改造既有的乡村秩序体系,却难以保证法律的执行效果,未能建立起法律的权威,鉴于此,要建立起有效的法律执行体系,保证法律被彻底贯彻,强化在农民生活中的效用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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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区治理的双重困境与创新之维——基于北京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普遍面临着“居委会困境”和“共同体困境”,要突破这双重困境,必须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建立起既能够保障居委会自治功能发挥,又能够保障各项行政事务在社区“落地”,同时也能够吸纳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北京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按照复合治理和参与式治理的社区治理理念,构建多元主体合作的社区治理结构和开放多元的社区自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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