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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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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敏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7(2):46-51,90
军舰是用于非商业目的特殊船舶,本文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对军舰在国家管辖海域、公海上的地位以及军航在各种海域享有的豁免权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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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敏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合营企业技术引进具有与一般的国际技术转让完全不同的特点,发展中国家利用合营企业引进技术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探讨合营企业技术引进的方式和技术改进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认为合营企业技术引进不宜采用作价入股的方式,而应代之以销售提成支付技术使用费;对于合营企业引进技术的改进问题,坚持合营企业对技术改进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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