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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岭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4):10-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自改革开放30年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推动作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国社会平稳过渡的时代需求。但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对委员长会议的扩权现状——对常委会有明显的领导性,几乎成为常委会的领导机关,不时超越权限代替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必要分析原因,限制委员长会议权力,改进人大制度。出现委员长会议不断扩权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没有厘清委员长会议制度建立的初衷,另一方面是由于行政集权意识的影响根深蒂固。据此可知,要将委员长会议的权力"还权于会"(常委会),需要很多配套工作,如加强常委会能力,延长常委会的开会时间,真正落实自下而上的民主选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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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中国宪法学研究的薄弱环节,在这方面我们目前的努力主要是吸收国外先进的成果,一时还难有创新。中国宪法学者首先应当关心的是中国的宪政问题,尤其是当前的宪政问题。中国宪法学者应逐步树立一种独立思考的学术品格,以探询宪政发展之客观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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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武术家马凤图马岭,马宏马凤图,字健翌,回族,河北沧洲人,曾任职青海,晚年客居陇上,1978年病逝在兰州,享年85岁。马凤图先生是近代著名的武术家,曾与北方大侠大刀王五、马芬爷以及双刀李凤岗有亲属或师承关系。是名中医、书法家、字画收藏家,也是一位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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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法规有提请审查权,对法律有提请解释权.由于部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直接违反宪法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对其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种审查中有可能引发宪法解释.在提请法律解释后,解释机关也可能在进行法律解释过程中连带出宪法解释.目前,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提请权推动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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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关系和宪法性法律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关系主要包括公民与某些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立法机关是其中最活跃的主体。宪法性法律关系不是宪法关系,也不是一般的法律关系,而是“宪法性”的法律关系,调整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宪政是宪法关系的实现过程(转化为宪法性法律关系)以及宪法性法律关系的实现过程(在现实中实施这些法律关系)。我国宪政实践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宪法关系和宪法性法律关系在形成和实施中的一系列行为的不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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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我国目前立法工作的重心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是原则之治,主要由原则构成,规则在其中是少量的;法律应当是规则之治,主要由规则构成,原则在其中是少数;行政法规主要应当由更细的规则构成,通常不宜再出现原则;行政规章则主要应当是对行政法规相关条款的技术性解释和适用范围的专业划分,它不能再创制规则,更不能确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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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48-53
宪法中任免权之"任"的主体,有议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议会在行使"任"之权时,有的可以独立决定,有的须与其他国家机关联手完成。国家元首的"任"有的是虚权,有的是实权,但一般都需与议会或政府首脑配合才能行使。政府首脑的"任"一般也要受议会或元首制约,或受二者的共同制约。而"任"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成员、宪法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等。"任"的形式则有三种:一是选举,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二是批准或决定,其对象各国有较大差别;三是任命,主要指行政任命,任命者是元首或首相,被任命者是政府成员、法官等。从任的资格看,一般有法律资格和惯例性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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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法》赋予委员长会议法律草案的提出权、对法律草案的决定提交权、对各专门委员会意见的协调权、公布法律草案权、撤回法律草案的同意权、暂缓表决法律草案的提出权、终止法律草案审议的报告权、法律草案表决的提请权、法律解释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权、对重新提出的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决定权等,但这些规定超出了《全国人大组织法》第25条规定的委员长会议的前三项职权范围,属于该条规定的兜底性条款,与宪法对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定性有明显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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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武术文化与回回民族精神马岭,马宏回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特殊而又重要的成员。千百年来,回族与中国其它民族的交往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强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曲折的历史进程中,回族也形成了其勤劳、纯朴、笃诚、团结、顽强、勇敢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