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8篇
  免费   0篇
丛书文集   1篇
综合类   7篇
  2023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05年   2篇
  2002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1.
贩卖毒品罪认定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的本质是以毒品作为支付手段的对价交易。在为吸毒者代购毒品的场合,代购者即便出于牟利目的,事实上赚取的是介绍费,不宜将代购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司法实践宜以毒品是否进入"实际交易状态"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对于贩卖行为的认定大量采取推定方式,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要特别注意给被告人充分反证的机会。  相似文献   
2.
想象竞合犯的的处罚原则是有关想象竞合犯争议问题的焦点之一。鉴于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一行为造成了数个法益侵害的事实,我们提出对想象竞合犯应当采取从一重重处的处罚原则,并分析了该原则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3.
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 ,发生加重结果的场合 ,是否所有的共同实行行为者都应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上 ,称之为“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的刑事责任”问题。本文阐述并评析了大陆法系相关国家和地区“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基本观点 ,立足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对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刑事责任中的争议问题作了必要的探讨 ,并对相关的概念作了比较  相似文献   
4.
“毒品犯罪”不应属于刑法中最严重的罪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滥用的危害与毒品犯罪的危害应当严格区分。毒品最终危害结果发生需经过毒品制造、流通直至消费才得以实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属于行为犯,仅发生于毒品生产、流通环节;在因果关系方面,该行为与毒品最终危害结果之间属于间接因果关系。另外,毒品最终危害结果的发生须依赖毒品的吸食,吸食者作为意志自由的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一定责任。这些特点决定了毒品犯罪不应再评价为刑法中最严重罪行。而且,将毒品犯罪理解为最严重罪行,也难以符合罪刑均衡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明确上述观点,有助于从根本上进一步推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论“共谋”的法律性质及刑事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共谋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共犯行为,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议。笔者比较并评析了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体例、相关学说及我国学者的观点,立足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和司法实践,阐述了共谋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论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想象竞合犯的的处罚原则是有关想象竞合犯争议问题的焦点之一。鉴于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一行为造成了数个法益侵害的事实,我们提出对想象竞合犯应当采取从一重重处的处罚原则,并分析了该原则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7.
世界多数国家的刑法都重视轻罪立法。在积极主义刑法观影响下,近年来我国轻罪立法成为重要的规范现象。轻罪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但有必要统筹考虑刑法轻缓与重刑主义、立法谦抑与司法谦抑、程序正义与司法成本、辩护权利与犯罪标签几对范畴及其关系。危险驾驶罪是我国轻罪立法的典型,其司法困境值得重视和反思。我国轻罪立法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本土实际,中西方轻罪立法的制度根基与出发点不尽一致,所基于的司法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存在明显差异,我国的社会现实情况决定了不宜积极推进轻罪立法。我国应继续坚持违法与犯罪相区分的二元制裁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打击中发展,在治理中蔓延”,是我国十年来毒品滥用的基本态势.从毒品滥用结构和种类看,传统毒品滥用仍居主导地位,但近年整体上呈下降趋势;新型毒品滥用增长趋势明显.在性别方面,我国男性毒品滥用一直占主导地位.从年龄结构上看,青少年毒品滥用近年整体比例虽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新型毒品滥用低龄化趋势明显.在毒品滥用方式方面,当前出现了利用虚拟“房间”,进行网络滥用等新特点.在地域分布上,虽然仍有区域不平衡问题,但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滥用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当前毒品滥用的趋势与特点为我国今后毒品犯罪治理和禁毒工作提供了方向性参考.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