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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并不仅限于一个生产、交换和消费的"需要的体系",它还有更为深刻和广泛的伦理性。首先我将说明,黑格尔指出了,教育应当是属于市民社会的功能。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技能和知识的;另一方面则可理解为广义的"公民教育",也就是说,它所关注的是对人的社会化,致力于将单独的个人和实体性的精神联系在一起。其次,等级和同业公会具有伦理性的意义,也就是说,它使人们从任性的自由中摆脱出来,将自己具体化为某一种职业,从而在世界中和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最后,同业公会是一种基于职业的自发的共同体,因此它的成员一般来说有着同样的利益。同业公会的代表可以进入议会当中,为自己这一行业说话。于是,《精神现象学》中个人作为一个个单子,在面对权力时的分裂和无力的问题就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同业公会为市民社会中个人生活的"私人性"重新提供了政治参与的可能。  相似文献   
2.
以“从激进到保守”来解释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前后分析似乎不妥。对比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中所采取的不同视角,或许会有新的发现。在《精神现象学》中所采取的是跟随意识的各个形态、观看一般的意识如何逐步走向科学的方式;在《法哲学原理》中则采取的是科学的、概念式、体系式的思想的方式。按照第一种方式,黑格尔将市民社会描述为一种异化的“教化的现实王国”。按照第二种方式则将市民社会理解为绝对精神的显现,因此它是“以概念的方式”将市民社会把握为伦理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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