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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顺 《今日湖北(理论)》2007,(1)
广告作为现代商业社会促销的一种极为有效的方式受到广告商和销售商的追捧。而在数量众多的广告中,其主体往往是年轻、貌美的女性。广告传播既是一种商业宣传,又是一种文化传播手段,然而,广告在对女性形象的塑造中存在种种误区。男本位视觉文化的特质是把男性和女性置于看与被看的模式中,这一模式不仅让女性成为男性目光中的审美对象、观赏对象,甚至成为男性欲望的投射对象,这种模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女性话语权的缺失。基于广告在促进人们认识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强调并提高广告中女性话语权的地位才能改进人们以及女性自身对女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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