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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对“有组织犯罪”的研究已有所建树,但我国理论上尚未明确“有组织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由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认识,通说认为我国目前并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最多只是具有黑社会组织某些特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规定了三个罪名①,存在立法缺失,不利于打击犯罪;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成员,也尚未建立严格的财产刑罚和有针对性的特殊减免制度,不利于瓦解犯罪组织。从法律规定应当科学、合理及满足司法实践的要求来看,立法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有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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