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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1890—1946)安微歙县人,是我国现代史上一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一生致力于教育改革和普及的过程。创立了“晓庄师范”,办了“育才学校”、“社会大学”,他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形成了他独特卓有影响的生活教育理论。 陶行知非常相信教育的力量,他极为重视教师的品德和业务修养。他在《古庙敲钟录》一文中说:“农不重师,则农必破产;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首在师之自重。”他认为从前那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达则做官去,穷则教学生”的士大夫,就不配受人尊敬。本文仅就陶行知师德和修养略作探讨。 一、教师对于儿童教育要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 教师职业劳动的对象,既不是毫无生命的自然材料,也不是无意识的植物,而是在社会中不断成长和发展的有感情、有理智、有个性、有血有肉的青少年。这一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热爱学生。高尚纯洁的爱,是教师和学生心灵之间的一条通道,是开启学生心智的钥匙,是用以点燃照亮学生心灵的火焰。正如高尔基讲的那样:“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陶行知先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要  相似文献   
2.
文章系统考察了现代西方自由主义著名代表哈耶克的法律观和立法观,以哈耶克的社会哲学观和自由观为基础,从法律的原始含义、哲学基础、否定性特征以及根本目的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哈耶克法律观的根本特征;在立法思想方面,考察了哈耶克关于立法意义和任务的理解、对西方各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批评、对美国立法制度的评价以及哈耶克关于理想宪政模式的设想.  相似文献   
3.
文章系统考察了现代西方自由主义著名代表哈耶克的法律观和立法观,以哈耶克的社会哲学观和自由观为基础,从法律的原始含义、哲学基础、否定性特征以及根本目的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哈耶克法律观的根本特征;在立法思想方面,考察了哈耶克关于立法意义和任务的理解、对西方各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批评、对美国立法制度的评价以及哈耶克关于理想宪政模式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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