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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论周人的结婚年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儒家经书记载,周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由于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关于周人的结婚年龄历来存有争议。作为代表性的观点,汉经学家郑玄、班固就认为周人是男子到三十岁,女子到二十岁才可结婚,因为这样才符合阴阳之道,合“天地相承覆之数”;唐史学家杜佑则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这种礼制是针对众庶,即平民百姓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辨析,指出上述观点的不妥之处。同时,运用典籍记载、各代法律法令、考古发现,文学作品等史料,确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指周人结婚的最晚年龄,始婚年龄则与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至少在西周时就有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规定,秦汉时将这些规定以法律形式予以颁布。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我国西夏王朝亦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涉及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在生态环保思想上,儒家以“仁”为出发点,主张善待自然万物。宋时程朱理学的“天人合一”主张对于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发掘搜罗中国古代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定,探讨各家各阶段环保思想源流,对于我们今天的环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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