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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簋》铭文新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孙权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4)
《利簋》铭文新释吴孙权利簋于1976年3月间出土于陕西临潼县零口公社西段大队的一个西周铜器窖穴里,其上有铭文4行2字,记述了周武王代商的历史,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1977年,唐兰和于省吾先生发表考释文章。其后,张政、商承祚、徐中舒、黄盛璋等先生发表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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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孙权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郭沫若释“娩”为“娩”,高明则释为“病”。高明先生没有读通的五条卜辞实际上也与妇女分娩有关,他本欲以此反对郭说,反成郭说的证据。在商周、先秦,女子亦称子,小臣也有女性充当,故子某、小臣为男之说不能成立。高明将四个年份的卜辞视为同一年来研究,不科学。所以释“”为“娩”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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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孙权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甲骨文 字,胡厚宣先生释“ ”,即“我”和“王”的合文,说我( )像戈形,王( )像端拱而立的最高奴隶主之形。这些观点皆不确。我( )像一种齿刃武器,王( )像斧钺形, 是独体字,非合文,像横亚纳税斧钺形,卜辞中读为王。斧钺是我国古代王权的象征物,所以甲骨文以斧钺形作“王”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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