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3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根据现行宪法和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公民应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因身份不同,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现实权利上与城镇人口存在着很大差距。农民是国有资产的投资者和所有者,理应享有所有者权利,而现存的城乡二元化结构限制了农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这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极不相容的。因此,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全体农民以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权,是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对于纪实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在我国存在不同的看法。作品是作者创作的。著作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作者的权利和鼓励创作。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属于作者。我国《著作权法》也在特定的情况下,把著作权归属于作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委托人。纪实文学记述的事件,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对于纪实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仍然可以在辨明作者之后,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3.
纪实文学的情节反映的是生活中发生过的事件。司法实践中有以纪实文学作品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事实为由而拒绝对纪实文学作品的情节予以保护的案例。但应看到,这些事实进入作品成为作品的情节、成为作品的内容之后,就已经成为作者的表达;作者为把这些事实固定下来付出了具有独创性的劳动。因此,纪实文学作品的情节有资格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对反映客观事实的情节不予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会产生荒谬的结果。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