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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成员企业管理者社会资本水平其机会主义行为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以中外合资企业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中外合资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就关系成员企业管理者社会资本水平与其在特定关系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水平的联系及其对关系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首次证实了企业管理者社会资本会提高其在特定关系中的机会主义倾向这一潜在关系的存在,但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主要体现在对关系程序控制权的获取上,并不会降低社会资本在提升关系收益水平方面的价值,同时也不会影响关系成果分配的公平性。本研究的相关结论对于进一步的研究与企业管理实践均有一定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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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电器制造企业间联盟为样本,考察了成员企业权力结构对联盟控制权不对称分布的影响.结果表明,成员企业的权力结构各因素显著影响着联盟控制权的不对称分布:内部联合权力水平会弱化这种不对称,而其冲突水平则会强化这一不对称;外部联合权力水平会显著强化这种不对称,内外部联合权力间的冲突水平也会强化这种不对称.同时,成员企业的权力结构相似性与联盟中控制权分布的不对称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但这种关系并非线性关系,仅在成员权力结构具有高度相似性时,才会倾向于降低联盟控制权分布的不对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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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考察了成员企业权力结构对联盟控制权不对称分布的影响。结果表明,成员企业权力结构会显著影响着联盟控制权分布:内部联合权力水平会弱化这种不对称,而其冲突水平则会强化这一不对称,外部联合权力水平也会显著强化联盟控制权分布的不对称,内外部联合间冲突水平也会强化这种不对称。联盟成员企业的权力结构相似性与联盟中控制权分布的不对称性二者之间存在着负相关,但这种负相关关系并非线性关系,仅有成员权力结构的高度相似性才会倾向于降低联盟控制权分布的不对称。本文的相关结论对相关研究与企业经营实践而言均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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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就企业战略模式对其扩张方式的选择的影响,这一新的研究内容进行了理论推演与实证研究。从战略模式的两个层面、四个基本维度出发,提出了其对企业扩张模式选择的作用路径——影响企业在获得范围经济性与规模经济性之间的选择,并证明了这一作用的存在。同时,揭示了一些不同于先前研究结论的现象,并结合中国市场特性与企业特点给出了解释。相关结论对于进一步的研究与企业管理实践均有一定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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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环境不稳定性对合资企业成员机会主义认知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在中国市场中进行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为研究对象,在认知层面上进行了环境因素与机会主义间关系的相关研究,同时引入认知非对称性因素,试图勾勒出合资双方环境认知与机会主义认知间特定的作用路径.研究结果证实了在认知环境不稳定性与合资企业机会主义倾向间关系路径的存在,也证实了认知非对称性因素的影响,同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企业相关认知与客观状况之间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的结论,还揭示了部分先前研究无法解释的现象,并结合中国市场与中外合资企业这一特定背景的特性做出相应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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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关系强度对关系价值机制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企业间相互依赖性视角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作为相关领域中首例着眼于企业间关系强度与关系价值机制间关系的研究,本文以我国运动用品制造业企业为样本,以企业间相互依赖性为主要视角,就企业间关系强度对该关系价值机制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关系网络中特定关系安排的强度对关系本身的价值及两类价值机制的运用水平均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该关系安排中双方主体企业间的联合依赖程度与依赖的不对称性。进而,作为关系强度与关系价值机制间的重要中介机制,联合依赖性与依赖非对称性也显著影响着成员企业对关系价值机制的运用方式。本研究的相关结论对于进一步的研究与企业管理实践均有一定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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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翰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2):173-181
清代 “ 收充警迹” 制度源自元、 明两朝, 出发点在于解决刺字刑碍人向善问题, 核心措施包括纳入册籍与以盗捕盗。 清初实践延续了明代警迹制度双轨制的做法, 贼犯可以通过改过或者获盗的方式除籍、 起字。 伴随相关条例的纂修, 至道光年间, 清廷确立了改过同时获盗的单轨制方案, 大大提高了盗贼“ 起除刺字” 的门槛。 但条例的确立未能杜绝实践中双轨制的适用, 反映了制度变迁过程中路径依赖的影响, 也展现了地方刑罚执行的多元面向。 收充警迹的缺陷与弊端, 伴随刺字刑的衰落愈加严重, 最终反而导致了 “ 自新无路” 的局面。 伴随旧有刑罚的失灵, 地方实用主义与治理导向进一步加剧了刑罚地方化与重刑化, 但单纯对旧有刑罚的强化策略不过是饮鸩止渴, 只有进行根本性变革, 重构旧有刑罚模式, 方能走出困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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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图书馆藏《法律原理学》油印本,目前所见为孤本。该书为近代著名法学家程树德任教京师大学堂法政科大学时期(1910—1912),为讲授“法律原理学”课程编写的讲义,撰成时间或不晚于1910年3月。程树德在书中对法理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表现出融贯古今的学术素养与会通中西的学术胸怀,也表现出放眼寰宇的学术视野。由于近代西方法学传入中国的途径及其本人的留洋经历,以日本为师的痕迹较为清晰,但这并未影响其对来源知识及学术话语的发展。《法律原理学》作为目前所见近代最早由国人编写的阐述法理学基本问题的学术作品之一,较之清末翻译的国外法理学著述与晚近国内学者的法理学专著,具有明显的过渡特征。综合作者、内容、版本、性质及时代等多重因素,该书对于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及课程设置研究,对于近代“法理”话语传入与演化的微观探索,对于近代法学人物的跨学科考察均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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