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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绪民  逄奉辉 《齐鲁学刊》2006,1(3):156-160
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过程,就是发现、分析并解决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过程。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形式、发展趋势等都具有其特殊性。我们应积极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方法,以正确界定矛盾的性质并努力提高农村干群素质为前提,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并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制水平并建立有效的矛盾预警机制为保障,妥善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主体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中,农民不仅是实践主体,也是价值主体,是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的有机统一体。实现农民的主体地位,需要强化制度创新,确保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主体意识与能力。  相似文献   
3.
对当前我国失地农民保护主体的审视与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明确失地农民的保护主体并强化其保护职能,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众多的保护者中,政府(行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是制度设计的失地农民的直接保护者,应在失地农民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上述主体对失地农民的保护并不理想。强化失地农民保护主体的保护职能,前提是强化民本思想,淡化官本思维;根本在于制度创新;关键是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相似文献   
4.
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性之考量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农民主体性是其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是成功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但由于外部制度保障薄弱和自身素质支撑乏力,我国农民在当前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自主性、自为性不强,选择权不充分,创造性尚未充分显现。增强农民的主体性,应以满足农民需要为切入点,以创新制度为着力点,以提高农民群体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点。  相似文献   
5.
论新农村建设主导与主体的良性互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性功能的发挥应该是互动的。政府主导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富有主体性的农民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载体和决定性因素。实现新农村建设主导与主体的良性互动,须遵循以民为本、职责明确及多元化原则,构建市场型政府,并不断增强农民的自组织能力。  相似文献   
6.
人类作为地球生命共同体,负有保护地球环境家园的共同生态责任。然而,生态环境区域间差别和同类主体区域内差别的存在,导致同类主体在环境利益分配和环境风险分担上的不公平。环境正义的实现不仅要求同类主体承担共同的生态责任,而且要求它们承担有差别的生态责任,这是普遍正义和个别正义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延伸和体现。  相似文献   
7.
邓小平重视农业基础地位 ,始终把农业当作安天下的产业和民族自立自强的大事。在农村生产关系变革问题上强调生产力的作用 ,要求尊重农民的自主权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出了农村发展要经过“两个飞跃”的战略构想 ,充分肯定已有的改革成果 ,家庭联产承包制长期不变 ,同时又指出农村改革总的方向是发展规模经营 ,加速农业集约化进程 ,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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