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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在以集体维权为观察对象的研究中,维权组织的内部管理规则是学界关注较少的问题。以H市“城中村”改造中八里墩维权组织的内部管理规则为基础,从该组织在维权领袖及维权骨干分子的产生与职责分工、维权经费的收支管理、维权会议的举行以及议事规则等方面入手,分析其内部管理规则。作为底层抗争的一个重要内因,内部管理规则深刻地影响着维权效果的好坏、维权组织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维权行为的理性程度。  相似文献   
3.
当前为村委会设置职能的法律既有国家统一立法也有地方立法。通过分析发现:统一立法所反映的村委会性质有所差异,在不同立法中不能保持恒定;指导及协助关系不仅存在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还存在于村委会与众多主体之间;立法中的某些职能设置没有充分考虑村委会的适格性问题,从而使村委会无法胜任。各省《村组法》实施办法中的职能规定,主要是大量重复《村组法》的内容,虽然在实施方式、方法以及步骤上起了一些具体化的作用,但并不普遍,尚未实现统一立法的“本土化”。在使村委会的职能具体化以及可操作化这一问题上,其他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得比《村组法》实施办法成功得多,但它们在这一过程中增加了村委会的工作量,同时也强化了行政机构对村委会的控制。  相似文献   
4.
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工作。在节日及重大活动中保持社会秩序稳定,防止诉求者在政府认为不适当的时候,以不适当的方式对外宣泄诉求是基层治理中常规的维稳内容。文章通过描述鄂北一个小镇在某次祭祀活动中的维稳过程,试图说明,目前小镇乃至于全国多数乡镇在维持社会稳定中,惯用一种以人盯人为手段,利用很多人员构筑出多层次的"人墙",将可疑对象控制在"墙"内,最大程度限制其向外界宣泄诉求的"人墙"模式。尽管,在多道"人墙"的阻隔下,维稳效果能达到治理者的预期目的,但这种维稳模式成本过大,而且只是暂时隐藏矛盾而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从长远看,不具有可持续性。同时,采取这种方式维稳可能激发诉求者对政府的不满,暴露政府维稳工作的"软肋",甚至可能导致政府和诉求者的关系陷入恶性循环,其最终后果可能是大幅度提高政府维稳的成本和代价。  相似文献   
5.
"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于集体维权过程,此类行为可进行分类研究.以城中村拆迁中的集体维权为例,"搭便车"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型"搭便车",即完全不参加维权以及参加维权而不愿意出资,但分享抗争成果的行为;另一类是自保型"搭便车",即出了资且愿意参加维权的部分人,在实施风险较大的抗争行动时"临阵退缩",坐等他人"冲锋陷阵"却保留自己勇气和行动的行为.对维权组织而言,后者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远大于前者.  相似文献   
6.
张丽琴 《社会工作》2013,(4):130-137
当前,学界研究者主要从抗争策略与维权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制约出发,分析影响底层抗争成效的因素,但对于抗争者或抗争组织自身而言,这些因素均属外因的范畴。事实表明,影响底层抗争成效的原因除了外因之外,还包括若干体现抗争者或者抗争组织内在状态的因子。本文通过对H市“城中村”改造中草根维权组织的长期观察发现,在外因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导致抗争效果显著不同的诱因在于抗争组织的内部差异。以A、B、C三个组织的运作过程和效果比较为基础,笔者认为,影响底层抗争成效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草根民众对维权抗争的认同基础、维权骨干的对群众的引导能力、主要成员之间的团结程度及其代表群众实施维权的技能高低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反行政垄断中若干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主张《反垄断法》应建立以诉讼救济为核心,兼以立法救济和行政内部救济为辅助的综合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8.
村委会及集体经济组织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法律一般规定:没有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委会代为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已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平衡于村委会或在其之下,还可能为村委会所替代。尽管实践中两者主要以二合为一的形式存在,但由合并走向分离都是两者关系构建中理性的路径选择。为了在赋予村委会必要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村委会的经济管理职能应宏观化、间接化,完善法律时或可表述为:对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决议、章程及其实施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监督,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决策,反映村民意见以及提出发展建议。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引进外部监事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外部监事制度是日本和我国澳门地区公司治理结构的特色,其在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制衡大股东控制权的滥用、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具有独特功效。目前,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已引进了一些外部监事,但是立法上尚缺乏对外部监事的地位、职权、薪酬、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问题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主张我国新《破产法》中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并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认为个人破产中的“个人”仅指自然人 ,与法人破产相比 ,个人破产具有主体的特殊性、破产能力的无差异性、破产原因的复杂性及人道主义精神等特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既有法理基础 ,又有事实依据。将来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对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财产的界限、破产和解及破产的解除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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