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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嘉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9(4)
诸多民事诉讼制度都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我国现有一些民事诉讼制度并未切实有效地发挥这一机能.在和谐社会建构这一时代主题下,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民事诉讼制度,进而充分实现和发挥其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机能. 相似文献
2.
张嘉军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5(5)
导源于古罗马时期的诉讼契约在其发展演进过程中因不同历史时期主流观点的不同态度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和命运.诉讼契约在突破原有理论的桎梏与制约之后在当代获得长足发展,进而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诉讼契约制度在当代中国也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两大法系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较尚有一定距离.就诉讼契约的未来走向而言,各国民事诉讼契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则是一种历史发展的逻辑必然. 相似文献
3.
张嘉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7):64-68
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不能真正根本性的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检察监督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现实性。而检察院首先应当对“法官思想型执行难”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4.
张嘉军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2):89-92
民事诉讼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快速化解纠纷以及切实解决纠纷等多重功能。然而我国对这一机制的功能却重视不够,这与当前国际上普遍重视民事诉讼合意性制度的趋势不相吻合。为与世界发展趋势接轨,应全面科学地建构我国的民事诉讼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张嘉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26-30
在当代中国,司法所纠纷解决曾一度呈现鼎盛繁荣之势,但仅为昙花一现,旋即开始退化并逐步走向低迷。司法所纠纷解决功能缘何在当代中国的转型时期开始呈现颓废之势?其在当代中国还有无存在的必要性?在未来中国,司法所纠纷解决功能还能否雄风再现?能否在对其重新定位基础上继续发挥固有优势并在转型时期中国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都是司法所纠纷解决在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所必须直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证人拒证与证人作证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嘉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4):98-100
我国法律片面强调民事证人作证义务 ,而对证人权益缺乏应有保护。证人的作证义务与其权益保障失衡是导致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 ,为此应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成熟的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经验 ,以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 ,使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一定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与惩罚相统一的有效机制上运行 相似文献
7.
8.
张嘉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7):86-89
刑事反诉制度在大陆法系许多国家与地区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规定与体现,其中尤以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规定的最为明确具体。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刑事反诉制度的基本内容加以介绍,对大陆法系确立该制度的原因以及确立该制度的价值与意义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建构我国未来刑事反诉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9.
张嘉军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9(2):99-104
反诉制度具有合并解决相关纠纷的功能优势。如何充分发挥反诉制度的这一功能优势以最大限度地解决与本诉相关之纠纷,两大法系各有不同态度。英美法系积极扩张反诉制度之功能,解决与此相关的所有纠纷,而大陆法系则持消极态度,原则禁止反诉功能扩张,因此两大法系形成各具特色的反诉制度。本文对两大法系反诉制度所赖以形成的反诉观进行比较性考察,在此基础上检讨我国反诉观念的合理性,并以此为根据对我国未来反诉制度的设计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多元化:两大法系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当代走向——兼论我国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未来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嘉军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4)
在21世纪之前,两大法系诸多国家或地区在建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时一般采用单一化的模式,而当历史的车轮进入21世纪后,两大法系众多国家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日渐呈现出多元化建构的强劲趋势.建构多元化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多重价值与意义,这对于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单一化建构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意义,我国未来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也应走多元化建构的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