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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献力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3(1):70-74
清初吴淇编选的<六朝<选>诗定论>是一部以<文选>所选古诗为评论对象的古诗选本.吴淇借此对<选>诗进行了重新阐释.他以"汉道"来规定<选>诗,将其界定为形式为五七言、内容精神上能够体现三百之性与楚骚之情的"六朝"诗,使得<选>诗范围被缩小,意义被绝对化,失去了原本的丰富性.从文学发展的角度来看,他的这种主张是不利于文学发展的.但这也是清初儒家诗学政教精神复兴大背景下的产物,从这一意义上讲,<六朝<选>诗定论>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相似文献
2.
景献力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0(4):51-54
李攀龙编选的《古今诗删》,历来都因其反映了复古派“古体尊汉魏,近体宗盛唐”的诗学主张而受到重视,但在文学上还经常会看到理论与实践之间出现差异的现象。作为复古派以口号相号召的推尊汉魏盛唐,从某种程度上说,就与《古今诗删》的具体选诗情况不完全相符。从他对汉魏六朝诗的选取来看,李攀龙并未以自己的理论主张做预先的价值判断,而是表现出一种比较宽泛的诗学取向。 相似文献
3.
景献力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1(4):62-66
陈祚明在《采菽堂古诗选》中对“情”所做的理论建构颇具特色,不仅包括情感,还包括了诸如命旨、神思、理、解、悟等与诗歌内容相关的因素,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无论是从情感的层面,还是从包罗了所有与诗歌内容相关要素的“情”的层面,他对“情”的论述都显示出一种“泛情化”倾向。这种“泛情化”中所包含的对六朝乃至梁陈文学的重视,反映了明清之际对文学抒情特质的重视,同时也是文学自觉深入人心的一个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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