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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清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2(4):80-84
秦郡问题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难点,一直未能得到真正的解决.本文从已故谭其骧先生的秦四十六郡说入手(1982年谭又修正为泰四十八郡,除去所含《汉书,地理志》的泰三十六郡,谭氏新考出的实为十二郡),以《史记》和《汉书》为依据,对谭氏新考出的十二郡逐一加以分辨.笔者肯定其中的黔中、闽中、东海三郡,见诸《史记》,为秦郡无疑,余下的广阳、陈郡、胶东、济北、常山、河内、衡山、鄣郡、庐江等九郡,概非秦郡。泰一代置郡的总数应是《汉书·地理志》所标注之三十六郡,加上黔中、闽中、东海三郡,共三十九郡.然而,不可谓秦的郡制为三十九,泰一代郡制应如《史记》和《汉书》所言,是三十六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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