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2篇
  2015年   1篇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由于“湄公河治理”是一个自主运作却又开放的组织集合,这种集合不仅仅是主权国、更是各类型组织组成的,因此它的治理直接面临着两个“根本性的难题”,即国际流域治理碎片化与各成员参与合作的约束与激励问题。因此如果单独采取科层制、市场机制或网络机制来协调澜沧江—湄公河治理中的矛盾都可能导致“囚徒困境”。根据西方各国经验并结合各流域国的国情,“澜沧江—湄公河治理”应着力于“整体性安排”,基本包括:完善合作的组织机构及机制、改善中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治理的方式、流域政府的政绩评价、流域生态补偿与政府间平权机制、多中心的混合制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2.
广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法国西部列塔尼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李宜强在《区域合作的基础:复合行政与法国经验》一文中指出:复合行政,就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跨行政区公共服务,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经交叠、嵌套而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其核心思想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