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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鲁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66-71
清末立宪在客观上开启了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转型之门,是对两千年来专制政体的否定,其主流意义值得肯定。"立宪"之败是中国政治近代化的难产,表明不具备根基的"立宪"无法逃脱最终失败的命运;暴力革命不一定总能从根本上改造旧有的社会秩序,亦不能借此一蹴而就地实现宪政。宪政之根基在于建立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基础上的市民社会,只有期待其茁壮成长,构建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良性互动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才能为宪政的实现打下坚实的根基,提供不懈的动力。这或许是清末立宪给予我们的深刻反思与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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