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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兴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3,(1)
文章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陈述贵州民族地区民居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的方案.旨在说明,民族民居建筑结构功能设计一定要符合其所主要从事的生计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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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兴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3):69-73
民族自称是一个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显性特征之一 ,它往往与该民族的源流有一定关系 ,用自称当中的一些特征往往可以廓清一个民族历史发展的线索。彝族自称中的“濮”、“泼”、“拔”等特征是古“濮人”之“濮”在彝族文化 (自称 )中的延续 ,“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彝族的源流关系。本文以史籍资料和民族学田野调查资料相结合 ,参考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来论证彝族与古“濮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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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兴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2,(5):36-39
择偶禁忌是民间的一种文化习俗 ,因其由来已久 ,兼之影响广泛 ,择偶禁忌便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系统 ,本文重点论述择偶禁忌系统中禁忌的预知和禁忌的禳解两大内容 ,其中禁忌的预知述及检验和卜占两方面的内容 ;禁忌的禳解则述及变通性禳解、惩罚性禳解以及法术性禳解三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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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介绍了白族民间"澡塘治疗"习俗中的四个仪式,并扼要分析了仪式中的文化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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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兴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燕”和“报”指中国古代男子与母辈,或辈分较高女性的私通。《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燕与夷姜,生急子”。注:“夷姜,宣公之庶母也”。同样,《左传·宣公》三年还记有“(郑>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注“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所以后来把男女间不分长幼辈分的淫乱,称作“烝报”。近来,有些学者却把“烝”、“报”说成是转房婚,认为这是一种群婚制的残余,是父终子妻其庶母,兄终弟妻其嫂,叔终侄妻其婶,甚至认为烝报制后人称为转房制,这是欠妥的。 相似文献
7.
李相兴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0,(6):28-32
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项目的选择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这里以彝族民间文化和已进校园的彝族民间文化为研究个案,认为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项目的选择应当遵守代表性符号、统一性与地方性并重、通时性和共时性并重、忠实母体文化并对母体文化有所发展、依托师资和依托可支配经费、适度性六方面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左传》中“烝”、“报”婚的价值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左传》中的“烝”、“报”婚实质上是一种带有淫乱性质的婚姻,“烝”是下辈男子与长辈女子间的一种不符合伦理的婚姻名称,“报”与“烝”的形式相近,也是与自己不同辈份的女子之间的乱婚。“烝”、“报”婚与群婚中的转房婚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制,也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群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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