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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国家的稳定与统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安定、有序的发展必须科学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从现实上看,"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公众与国家权威争夺政治伦理价值的结果。事件参与者更多地是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既定的生活秩序、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权力的统一。为了从理论上理清"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中伦理价值争夺,可以把"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发生分解为社会空间、制度认可、社会情感、目标选择四个环节。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为了消解政治伦理争夺,必须构造社会成员认可的价值规范。通过塑造民主价值,建立法治权威,建构科学的权力道德评判体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等手段,让"无直接利益冲突"消弭在国家与社会的基层层面。  相似文献   
2.
在市民化道路上,新生代农民工遭遇了三个尴尬:一是农民当上了工人后却没有获得市民的身份;二是新生代农民工遭遇市民的排斥,陷入孤独和苦闷,面临精神层面上的危机;三是新生代农民工对稳固的婚姻失去信心。要减轻新生代农民工向新市民转变过程中的阵痛,必须确立合法、公平、正义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模式。  相似文献   
3.
"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变化和特征密切相关。社会冲突现象的实质是冲突的一方对另一方行为的矫正,使双方利益得以实现或满足。这个过程可能存在着边界双方的对抗,也可能是协调博弈。以对抗求合作促成边界双方各自实现自我目标是最优的价值取向。国内外学者十分关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演变,聚焦在走向对抗还是合作的论辩。通过比较分析后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走向对抗的条件不存在,只能朝向抗争性的合作方向发展。为此,中国应该在整合政治资源的前提下,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消除社会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稳定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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