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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无人机从20世纪初初具雏形到今天运用于许多领域,其军事化发展进程总体上看从未停止。国际法上虽然承认军事化无人机存在的合法性,但当它被用于诉诸战争权的行使时却依然存在争议,并且自主无人机需要国际人道法考量。军事化无人机必须在国际法框架下行使。在用于诉诸战争权时,应该谨慎解释"国家同意""国家同意的限制""必要性""相称性"等概念,并且严格区分普通无人机与自主无人机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挑战,让军事化无人机可以更加规范地被利用。  相似文献   
3.
版权侵权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认定版权侵权行为的极大困难是如何确定作品的原创性。通过版权法与专利法,商标法立法目的及相关制度设计的对比,可以明确原创性的内涵;在实务操作中通过对比进行比较更易于把握作品的原创性。对于版权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罪过形式,适用我国民法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有两大弊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已成为无法避免的国际趋势。  相似文献   
4.
国际法观念与近代中国法律改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朝统治者被迫接受不平等条约的史实使国人尝到了对己“不平等”的苦头,于是,传统的以“刑”为轴线的法体制、法观念开始向近代转型。由此现之,虽然清末立法改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为争取废除不平等条约而有意识地向西法靠近,并与西方的国际法接轨,无疑是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一个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中、日两国对钓鱼岛主权归属一直争议不断。日本官方从国际法、地缘位置、历史原因等方面提出对钓鱼岛的主权申索,并认为其在钓鱼岛问题上一直采取和平、友好、协作的态度。对此,不仅中国政府依据国际法反驳日本政府的不实之词,日本民间学者也持有异议,认为钓鱼岛主权应属中国。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国家,从国际法的角度和平解决钓鱼岛问题是两国国民的共同诉求,但是合作不等于妥协,为维护领土完整,中国不能放弃使用武力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在全球化过程中,被称为"三股势力"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势力相互勾结,恐怖犯罪事件频发,对各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打击民族分裂主义是构建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基于此,我国在面对"东突"民族分裂主义犯罪时应从各个方面对其加以调整,特别是在国内法调整上要尽快建立一个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反民族分裂犯罪、反恐怖犯罪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  相似文献   
7.
国家之间难免发生冲突和分歧 ,关键在于选择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国家之间关系最基本的准则 ,也必然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  相似文献   
8.
透明政府可以分为回应型透明政府和前摄性透明政府.我国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构建混合透明政府的目标.公开公共信息一方面保障了促进了我国所追求的透明政府,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既需要信心公开,又需要信息累积.与信息公开旨在促进公共信息的自由流通不同,公共信息利用制度旨在实现公共信息的增值.  相似文献   
9.
闭海或半闭海特殊的地理特征决定了人类应该更加重视在该区域的环境保护。近年来,全球合作、双边合作保护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海洋环境的弊端日益凸显,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为创新此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提供了理论来源与实践路径。世界各国在闭海或半闭海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中主要采取了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这三种立法模式为推动南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发展、促进培育成熟的南海海洋环境科学认知共同体、选择符合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在南海地区发挥区域大国的主导作用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中国和东盟已就"南海行为准则"的框架和单一磋商文本达成一致,正稳步推进案文磋商。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实施过程中各声索国间争议最大的地理范围、法律地位、争端解决以及合作义务等成为"南海行为准则"案文磋商的争议焦点。从东盟与中国协商南海问题20年态度的变化来看,其立场受南海域外大国影响明显。目前,东盟各国态度虽逐渐明晰,但以东盟"协商一致"为原则基础的磋商机制折射出其对南海问题态度的不断微调;同时,部分东盟国家不断以国家站位单独提出谈判细则与条款,看似统一的整体又混入微小杂音。在中国倡导的"双轨思路"指导下,运用外交谈判与完善区域法律机制相结合的方法,恪守双边平等协商具体争端的原则,中国与东盟及相关国家就南海区域开发合作、法律制度构建以及海洋安全的共同维护等问题,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习惯法以及双方认可并承诺遵守的其他法律规范,继续深入探讨并磋商议定"南海行为准则"案文的具体内容、范围、效力、争端解决方式并由此推进南海地区规则体系的构建,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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