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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凯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5):18-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仲裁条款开始出现于格式合同当中,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凭借其经济或法律上的优势强制对方当事人非自愿地接受格式仲裁条款.在分析格式仲裁条款的特点、生效障碍及其与实体法条款联系的基础上,提出用程序来检验格式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合意,从而剥离出缺乏合意的格式仲裁条款并使其无效,以求法律公正.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公证管辖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对公证管辖制度规制得过于严格,并且缺少违反公证管辖的法律效果的规定,给公证实践带来了不便。完善我国公证管辖制度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遵守便民原则,不偏离公证的国家权力属性、服务义务属性以及公证法的强行法本质。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贸易关系的复杂化,利他合同的受益人能否受到该合同当中的仲裁条款的约束,成为法律界必须回答的问题.美国法中的衡平法禁反言规则值得借鉴:受益人想根据合同中的实体法条款来受益,则表明他愿意承担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带来的负担. 相似文献
4.
王绍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4):126-129
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国际化,涉外证券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的比例也日益增加,尤以证券欺诈案件为多;但是,我国法院有资格受理哪些涉外证券欺诈案件将成为我国立法和司法运行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又相对落后,难以满足司法实践方面的需求。本文在分析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立法缺陷的基础之上,提出要将美国法中的部分制度引入我国,以完善我国涉外证券欺诈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立法方面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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