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2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香港特区政制体现行政主导,行政与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行政主导制受到挑战,行政与立法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主要原因有立法会认为间接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认受性不足、政党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不同关系形成张力、行政会议协调作用未发挥与执政联盟缺失等。通过循序渐进推进行政长官普选的顺利进行、在"一国"前提下引导和规范香港的政党发展、增强行政会议沟通作用与扩大管治联盟等措施,可以缓和香港特区行政与立法之间关系的紧张,促进香港社会以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
与社会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相比较,作为行政解纷机制基本内核的行政调解具有便利、高效、经济等优势;正视行政调解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激活其化解社会矛盾之机能、加快行政调解立法之进程,不仅是中国行政改革应当考量的议题,也是司法改革必须关照的课题。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