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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虽然具有自益权和共益权双重内容,但在本质上仍属财产权,这决定了其可以纳入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共有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才属于夫妻共有股权。在分割夫妻共有股权时,若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裁判分割,但非持股配偶取得股东资格尚需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权的分割中,鉴于非持股配偶的弱势地位,应当对其提供特别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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