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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某一国有企业为例,通过分析其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指出对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忽视是一些国有企业产品质量处于竞争劣势的原因之一,进而探索这一现象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
按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持股数达到法定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还须达到一定持股期限)的股东既不必证明召集股东大会的合理性,也不必接受任何机关的监管,只须在董事会、监事会拒绝后即可径行召集股东大会。这样的规定显然太过宽松,可能导致召集权的滥用。此问题有两条解决路径:从解释论的角度,应肯定召集股东对召集理由的说明义务,并可依据《公司法》第20条或《民法通则》第106条追究滥用召集权的股东的责任;从立法论的角度,应赋予法院对召集请求进行审核以及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权力,并赋予董事会和股东对召集行为表示异议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目前对输血感染侵权归责原则的讨论大多局限在法律技术层面,即通过对"产品"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的探讨,分析输血感染责任是否属于产品责任范畴,从而实现对相应侵权归责原则的论证。然而即使承认血液及血液衍生品是产品,血站和医院仍可依据"发展风险抗辩"而免于承担无过错责任。决定输血感染侵权归责原则的关键应当是: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对输血感染风险的合理分配,实现相应的社会政策目标。根据我国现有国情,对输血感染适用无过错责任更符合相应政策目标,且能够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体系平滑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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