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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元飞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4-70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性质争议颇大,破解症结在于厘清就业协议的主体和内容。高校作为就业协议的管理者,应被排除缔约主体的地位;通过对现行就业协议内容进行类型化区分,可认定就业协议构成劳动合同或预约合同。而以就业协议的解除进行检视,劳动合同说更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现下就业协议需相应改革,确保在内容和规范适用方面符合劳动合同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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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元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63-68
林权抵押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环节,急需理论回应。中国对抵押物转让进行了限制规定,这主要是基于理论原理和价值考量两个方面,但此种限制抵押物转让的理由不足成立。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物,抵押林权应可以自由转让,林权抵押实践为抵押物自由转让提供了进一步佐证。林地与林木是两项独立的不动产,在设定抵押方面,应认为构成两项抵押,至于一并抵押或是分别抵押应尊重抵押人的自由决定。林权抵押制度设计应在主体间进行充分的利益衡量,不能过于偏重抵押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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